支原體抑制劑
小兒支原體肺炎的治療與一般肺炎的治療原則基本相同,採取綜合治療措施。包括一般治療、對症治療、抗生素的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以及肺外併發症的治療等5個方面。 1.一般治療 呼吸道隔離 由於支原體感染可造成小流行,且患兒病後排支原體的時間較長,可達1~2個月之外。嬰兒時期僅表現為上呼吸道感染症狀,在重複感染後才發生肺炎。同時在感染支原體期間容易再感染其它病毒,導致病情加重遷延不愈。因此,對患兒或有密切接觸史的小兒,應盡可能做到呼吸道隔離,以防止再感染和交叉感染。 護理 保持室內空氣新鮮,供給易消化、營養豐富的食物及足夠的液體。保持口腔衛生及呼吸道通暢,經常給患兒翻身、拍背、變換體位,促進分泌物排出、必要時可適當吸痰,清除粘稠分泌物。 氧療 對病情嚴重有缺氧表現者,或氣道梗阻現象嚴重者,應及時給氧。其目的在於提高動脈血氧分壓,改善因低氧血症造成的組織缺氧。給氧方法與一般肺炎相同。 2.對症處理 祛痰 目的在於使痰液變稀薄,易於排出,否則易增加細菌感染機會。但有效的祛痰劑甚少,除加強翻身、拍背、霧化、吸痰外,可選用必嗽平、痰易淨等祛痰劑。由於咳嗽是支原體肺炎最突出的臨床表現,頻繁而劇烈的咳嗽將影響患兒的睡眠和休息,可適當給予鎮靜劑如水合氯醛或苯巴比妥,酌情給予小劑量待因鎮咳,但次數不宜過多。 平喘 對喘憋嚴重者,可選用支氣管擴張劑,如氨茶鹼口服,4~6mg/(kg·次),每6h1次;亦可用舒喘靈吸入等。
大環內脂類抗生素 以上各種中常選用大環內脂類抗生素如紅黴素、螺旋黴素、麥迪黴素、白黴素等。其中又以紅黴素為首選,該藥使用廣泛,療效肯定。對消除支原體肺炎的症狀和體征明顯,但消除支原體效果不理想,不能消除肺炎支原體的寄居。常用課桌一為50mg/(kg·d),輕者分次口服治療即可,重症可考慮靜脈給藥,療程一般主張不少於2~3周,停藥過早易於復發。常用口服劑有無味紅黴素及紅黴素腸溶片,口服紅黴素自腸道吸收,空腹服用紅黴素250mg,高峰血濃度於給藥後2~3h達到0.3~0.7μg/ml;劑量加倍,高峰血濃度為0.3~1.9μg/ml。靜脈注射紅黴素乳糖酸鹽300mg,4min的血濃度平均為40.9μg/ml,2h後為2.6μg/ml,6h後為0.32μg/ml。如每12h連續靜脈滴注紅黴素乳糖酸鹽1g,則8h後的血藥濃度可維持4~6μg/ml。而痰中平均嘗試為2.6(0.9~8.4)μg/ml。紅黴素主要經膽汁排泄,部分可從腸道內重新吸收。相當量的紅黴素在肝內代謝滅活。口服給藥量的2.5%和注射給藥的15%以活性物質自尿中排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皆不能將紅黴素自體內清除。在使用紅黴素製劑時應注意其毒副作用。各種口服製劑皆可引起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胃腸道症狀;靜脈滴注時可發生血栓性靜脈炎;偶有過敏反應發生,表現為藥物熱、 麻疹等。值得注意的是紅性黃疸,往往在給藥14~21d產生上腹疼痛、噁心嘔吐,相繼出現發熱、黃疸、白細胞及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清膽紅質和轉氨 增高,停藥後2~3d可恢復正常,但再給藥又可重新出現上述症狀。另外,大劑量紅黴素的應用偶可引起耳鳴和暫時性聽覺障礙,一般發生於靜脈給藥或有腎功能減退和(或)肝臟損害者。嬰幼兒口服無味黴素後可出現增生性幽門狹窄,口服紅黴素後也有出現假膜性腸炎者。應用紅黴素期間尿中兒茶酚胺、17-羥類固醇和血清轉氨 有增高現象,血清葉酸和尿雌二醇有降低情況。若與茶鹼類藥物同用時,有增加茶鹼和血液中濃度的作用。所以,在合用茶鹼類藥物時,應減量使用或避免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