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哮喘診斷標準
嬰幼兒哮喘診斷標準: ①年齡<3歲,喘息發作≧3次; ②發作時雙肺聞呼氣相哮鳴音,呼氣相延長; ③具有特應性體質,如過敏性濕疹、過敏性鼻炎等; ④父母有哮喘病等過敏史; ⑤除外其他引起喘息的疾病。 具有①、②、⑤條即可診斷哮喘。如喘息發作僅2次,但有第②⑤條,診斷為可疑哮喘或喘息性支氣管炎。若同時具有第③和(或)第④條時,可考慮給予哮喘治療性診斷。 兒童支氣管哮喘的治療原則:堅持長期、持續、規範、個體化的治療原則。 1.發作期:快速緩解症狀、抗炎、平喘; 2.緩解期:長期控制症狀、抗炎、降低氣道高反應性、避免觸發因素、自我保健。 治療目標 1.盡可能控制消除哮喘症狀(包括夜間症狀); 2.使哮喘發作次數減少,甚至不發作; 3.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 4.能參加正常活動,包括體育鍛煉; 5.B2激動劑用量最少,乃至不用; 6.所用藥物副作用減至最少,乃至沒有。 7.預防發展為不可逆性氣道阻塞。 吸入治療是目前治療哮喘最好的方法。 糖皮質激素是最有效抗炎藥物,輕-中度以上的哮喘需長期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 緩解期用中藥健脾、補腎等扶正。 飲食宜清淡,儘量不要接觸過敏原。 肺功能檢查對小孩沒有什麼危害,但對2歲半孩子意義不是很大。
支氣管哮喘的定義誘因和診斷 一、定義 支氣管哮喘是由多種細胞(如嗜酸性粒細胞、肥大細胞、T淋巴細胞、嗜中性粒細胞、氣道上皮細胞等)和細胞組分參與的氣道慢性炎症性疾患。這種慢性炎症導致氣道高反應性的增加,並引起反復發作性的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等症狀,常在夜間和(或)清晨發作、加劇,通常出現廣泛多變的可逆性氣道阻塞症狀。 二、誘因 (1)遺傳性,其遺傳可能性為70--80%,此遺傳因素只是決定這些人容易患哮喘病,有容易產生支氣管哮喘的體質,而後天的各種因素才是最重要的。 (2)非母乳餵養,尤其是在出生個6月以內的寶寶易促發哮喘。多數兒童哮喘起病年齡在8歲以下,50%的病兒起病年齡在嬰幼兒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