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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其他】 【歸檔】 15年03月15日

懷孕4個月了,不打算要小孩

問題描述 懷孕4個月了,由於還不想結婚,但是又怕打不下來,我該怎麼辦
網友回答
2015年03月15日 13:29

你好,四個月應該住院做引產了,要帶能簽字的家屬,如果是計畫外懷孕應該在計生委開證明

2015年03月15日 13:28

如果不想要,你的情況是可以做引產的,口服藥物或者羊膜腔注射利凡諾引產,既然不想要,醫生是可以想辦法讓胎兒掉下來的。

2015年03月15日 13:27

如果實在不想要四個月只有做引產。建議最好想清楚,引產後要消好炎症預防以後引起不孕。

2015年03月15日 13:25

病情分析: 懷孕的時間較長,這種情況還是比較難流產的,如果真的不想要這個孩子就應該考慮做引產手術,以降低對身體的危害的
指導意見: 流產或引產對身體都是有很大的危害的,因此,我建議你在懷孕以後應該慎重考慮一下,權衡利弊,做出最後決定

2015年03月15日 13:25

胎兒不算太大,可以做人流手術,人流後需要注意修養,一般修養一周左右,配合消炎治療!

2015年03月15日 13:25

個月只能做引產了,引產相對流產對身體傷害要大,如果必須要做就要找正規醫院去做。

2015年03月15日 13:24

病情分析: 目前不要孩子,只能進行引產術處理,而可以及時到醫院婦產科就診,醫生會進行相應處理的
指導意見: 而能保留孩子較合適,如果明確不要孩子了,也是可以進行手術來終止妊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