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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哮喘】 【歸檔】 13年03月22日

哮喘病吃了十四天的藥又復發了怎麼辦

問題描述 我是大陸人,7月3號去臺灣旅遊,剛好遇到媽媽哮喘病發,後來就去彰化的秀傳醫院看,看後效果不錯,總共吃了十四天的藥,現在藥吃完了,哮喘又復發了。請問我們該怎麼辦?是不是今後要一直吃藥?能治癒的嗎?
網友回答
2013年03月22日 15:11

氣喘病是一種呼吸道發炎的慢性病,可控制但無法完全痊癒而容易復發。因此,氣喘病的治療應由病人與家屬一起負責,而不是惡化時才求醫師治療。氣喘病的治療應是平時就控制至接近正常或完全正常,一旦發作,馬上給予適當治療。 病患和家屬可用症狀與肺功能測量來評估與監測氣喘病的嚴重程度,例如咳嗽或涍鳴或是氣喘的程度來評估嚴重度。氣喘惡化時,呼吸道變窄,尖峰吐氣流量也就變少,也會出現氣促或涍鳴的聲音。找出導致氣喘惡化的因素,以降低氣喘發作之次數或嚴重程度,從而減少藥物的使用量。例如,灰塵或塵璊。藥物之使用必須依照尖峰吐氣流量與症狀之嚴重程度作調整。目前氣喘治療指引依照尖峰吐氣流量與症狀之嚴重程度分為危險、小心、安全三區,嚴重程度增加時,藥物的種類與劑量也要增加,情況改善時,藥物的種類與劑量就家屬可減少或停止使用。參考資料 http://www1.vghtpe.gov.tw/msg/%E6%B0%A3%E5%96%98%E8%A1%9B%E6%95%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