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糖尿病併發症是糖尿病及糖尿病狀態而發生的涉及全身的急性或慢性病變,它們都是糖尿病在發生發展過程中,整體病變的組成部分,病變可涉及一個臟器、也可涉及多個臟器、多個系統、與糖尿病的病程長短,及控制好壞有關。一般糖尿病病程短,或控制良好者,可不出現併發症,即或病程程度較輕,保持在單純糖尿病階段。相反,如果糖尿病病程較長,特別是長期得不到良好控制者,易於合併有多種併發症,而且,病變的程度也較重。糖尿病的併發症多由長期的高血糖、高血脂、血液高凝高粘、內分泌失調,特別是高胰島素血症,尤其是動脈硬化和微血管病變引起的,併發症涉及範圍廣,種類較多,常見的併發症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非酮症性高滲性昏迷、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性心臟病、糖尿病性腦血管病變、糖尿病性肢端壞疽、糖尿病性神經病變、糖尿病性腎病、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以及糖尿病引起的多種感染,其中,又以糖尿病大血管病變和微血管病變最為常見。
真的已經酸中毒了嗎,那應該很嚴重啊,必須住院治療的,措施如下:(1)補液立即靜脈滴注生理鹽水或複方氯化鈉溶液,最初2—4小時1000—2000ml,以後根據血壓、末梢迴圈及每小時尿量4—6小時給1000ml,第1日總量約4000—8000ml。經治療後,當血糖下降至14mmol/L(250mg/d1)左右,改用5%葡萄糖液或5%葡萄糖生理鹽水以避免發生低血糖反應。對老年病人或伴有心臟病,心功能不全者,宜在密切監護下調整輸液速度及補液量。 (2)胰島素應立即注射速效胰島素。除對胰島素有抗藥性者外,現臨床多採用小劑量胰島素療法。 1)首劑12u(10—20u)靜注。 2)以後給0.1u/(kg·h)(一般用6一10u/h)靜滴。 3)經以上治療2小時血糖下降不明顯,或繼續升高者,或4小時後,血糖下降幅度尚不足治療前基礎值的30%,應倍增胰島素用量。 4)當血糖下降至14mmol/L(250mg/d1)左右時改換用法為G:R=2—4:1(即所輸液體中每2—4g葡萄糖加入胰島素1u),待病情好轉可以進食,漸改為皮下注射,日3—4次。 (3)酸中毒的治療 1)輕病人經上述補液及胰島素治療後,鈉喪失及酸中毒可得到逐步糾正,不必補堿。 2)重症患者,血pH<7.1,HCO3-—<5mmol/L,C02結合力<4.5—6.7mmol/L,可靜脈滴注1.25%一1.4%碳酸氫鈉溶液,以糾正酸中毒,從而改善細胞代謝和增強胰島素的敏感性。一般每kg體重給予5%碳酸氫鈉5ml可提高CO2結合力4.5mmol/L;計算將CO2結合力提高到18mmol/L的需要量,先給予半量;2-4小時後複測血pH及CO2結合力,如仍很低,再酌情給予。 3)不宜用乳酸鈉,因病人血乳酸也可能增高。靜脈補堿不宜過早過多,因血pH驟升,血紅蛋白與氧親和力上升,加重組織缺氧,可發生腦水腫。 (4)補鉀 1)如治療開始前血鉀已低於正常,尿量>30ml/h,開始治療時即可補鉀。 2)如開始治療時,血鉀正常或>5mmol/L,於治療2—6小時後,病人尿量>30ml/h,可給予鉀鹽。可於500m1液體中加入10%氯化鉀10一15ml靜滴,應按血鉀濃度及尿量決定補鉀量。一般每日約需6—10g。 3)停止輸液後,改為口服氯化鉀,每日3—4g,服7一10日。 (5)如感染為本病誘因,應積極控制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