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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神經外科】 【歸檔】 15年10月23日

創傷性癲癇的判定依據有那些,臉部輕微擦傷

問題描述 網友年齡:30歲
網友性別:男
詳情描述:
創傷性癲癇的判定依據有那些,車禍送醫院後,臉部輕微擦傷,腰椎尾骨有裂縫,五天后可站立行走,有頭暈症狀
網友回答
2015年10月23日 00:00

癲癇的確診主要依靠患者的臨床表現,癲癇的類型不同發作起來的表現也是不一樣的,常見的有癲癇大發作一般表現為:突然意識喪失、倒地、頭後仰、雙眼上翻、口吐白沫,面色青紫,咬牙或咬舌、有的伴有大小便失禁,發作後對發病過程不能回憶,全身疼痛乏力。癲癇小發作表現為短暫意識喪失,言語活動突然中斷,手中持物落地,雙眼直視或瞪眼,發作後繼續原來活動。癲癇的局限性發作則表現為局部或一側肢體抽搐,如果腦部異常放電擴展則可延至全身。
精神運動性發作:(又稱複雜部分性發作),可表現為發作突然,意識模糊,有不規則及不協調動作(如吮吸、咀嚼、尋找、叫喊、奔跑、掙扎等)。病人的舉動無動機、無目標、盲目而有衝動性,發作持續數小時,有時長達數天。病人對發作經過毫無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