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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手足口病】 【歸檔】 10年07月09日

得手足口吃了一周的藥

問題描述 提問者性別:男
提問者年齡:2歲半
目前的症狀:
發熱37。6度,舌頭上有紅點,腳上有紅點。
發病時間及原因:
6月25 日發熱,吃了退熱藥,27日發現舌頭上有紅點,腳上有紅點。期間不愛吃飯舌頭上有紅點,腳上有紅點。
治療情況:吃了一周的藥。伐昔洛韋,抗病毒口服液,克洛己新,康復新液。腳上紅豆變黃變幹。口腔內好了。舌頭上有紅點,腳上有紅點。可手上有兩個細小的透明點還在,腳上也有兩個。
想要獲得的協助:這樣是怎麼回事呢
網友回答
2010年07月09日 00:00

您好:根據你敘述的症狀,你的治療是正確的,寶寶得手足口病已經是此病的末期了。因此病如果沒有其他合併症病程一般是7天左右痊癒的,我想再過三幾天就會下去的,其間要多飲水,多吃新鮮水果蔬菜,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祝寶寶早日康復。
提問人的追問: 2010-7-8 17:12:29太好了!謝謝!那象我家寶寶這樣還用用藥嗎?我能帶他到人少的地方散步嗎?
專家補充:: 2010-7-8 17:15:18您好:你最好是再用兩三天,現在完全可以帶他到人少的地方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