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能制好麼
治療 抗結核化學藥物治療對結核的控制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合理的化療可使病灶全部滅菌、痊癒。傳統的休息和營養起著輔助作用。 治療原則:對活動性肺結核必須堅持早期、聯合、規則、足量、全程的用藥原則。 常用抗結核藥物 異煙肼(H,INH)、利福平(R,RFP)、鏈黴素(S,SM)、吡嗪醯胺(Z,PZA)、乙胺丁醇(E,EMB)、對氨基水楊酸(P,PAS)、卡那黴素(K,KM)、氨硫脲(T,TB1)、卷麯黴素(CP,CPM)、紫黴素(VM)、乙硫異煙胺(1314Th)和丙硫異煙胺(1321Th)、利福定(RFD)、利福噴丁(DL,473)和氨紗黴素(LM,427)。 短程化療 聯用INH、RFP等2個以上殺菌藥,具有較強殺菌和滅菌效果,療程6——9個月,INH、RFP、PZA和SM為短程化療的主藥。 對症治療 高熱時可用物理降溫;止咳、化痰;小量咯血,如痰中帶血無需特殊處理,必要時可用小量鎮靜劑,止咳劑,但年老體弱、肺功能不全者慎用鎮咳藥,以免抑制咳嗽反射和呼吸中樞,使血塊不能咳出而發生窒息;;不規則的輕微胸痛無需治療。胸痛明顯時可適當應用鎮痛藥。 手術治療 已較少使用。手術指征為:厚壁空洞化療長期不閉,仍然排菌者;直徑>3cm的結核球與肺癌鑒別困難者;繼發支氣管擴張長期排菌或咯血者;結核性膿胸和(或)支氣管胸膜瘺經內科治療無效且伴同側活動性肺結核者。 手術禁忌症有:支氣管粘膜活動性結核病變,且不在切除範圍之內者;全身情況差或心、肺、肝、腎有明顯功能不全者;對側肺內病變不穩定者。
肺結核的治療是要很長的過程的,只要及早及時規則按劑量按療程聯合用藥就可以.最低要6個月.國家現在結核是免費治療的. 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肺部感染性疾病.人與人之間呼吸道傳播是本病傳染的主要方式.其主要臨床表現有全身疲乏、失眠、盜汗、午後潮熱、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及呼吸困難等. 養生指南: 一.兒童應按時接種卡介苗.接種後可增加免疫能力,能避免被結核桿菌感染而患病. 2.肺結核的主要傳播途徑是飛沫傳染.開放性肺結核病人在咳嗽、噴嚏、大聲談笑時噴射出帶菌的飛沫而傳染給健康人.病人如隨地吐痰,待痰液乾燥後痰菌隨灰塵在空氣中飛播而傳染.凡痰中找到結核桿菌的病人外出應戴口罩,不要對著別人面部講話,不可隨地吐痰,應吐在手帕或廢紙內,集中消毒或用火焚燒滅菌.痰液可用5~12%的來蘇溶液浸泡2~12小時消毒.病人應養成分食制習慣,與病人共餐或食入被結核桿菌污染的食物可引起消化道感染. 3.痰菌陽性病人應隔離.若家庭隔離,病人居室應獨住,飲食、食具、器皿均應分開.被褥、衣服等可在陽光下曝曬2小時消毒,食具等煮沸1分鐘即能殺滅結核桿菌. 居室應保持空氣流通、陽光充足,每日應打開門窗3次,每次20~30分鐘.一般在痰菌陰性時,可取消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