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定的深淺
佛教根據禪定的深淺劃分為欲界定、色界定、無色界定。
其中欲界定至色界定間分為兩個階段:
1、欲界定:由調息修止,
攝心專注一緣,
從多散亂到少散亂,
覺心漸虛凝,
稱為“粗住”。
若功力更進,
其心泯泯轉細,
身體自然端直,
不覺疲困,
有“爽爽清涼無一絲牽掛”之感,
稱為“細住”。
心更寂定,
能任意入定,
長時安坐不動,
於一坐中,
心無流逸散動,
但仍見有身體手足、床座存在。
這種定境,
心未能超出佛教所說有飲食、睡眠、男女之欲的生存狀態“欲界”,
故名欲界定。
2、初禪未到地定:欲界定持續修習,
“入定出定,
身體溫暖,
悅豫快樂,
色界定則分為四個階段:
1、初禪, 又名離生喜樂地, 由於遠離財色名食睡諸欲而得到輕安喜樂, 具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五種心理特徵, 由此定力增盛, 但還有對諸觸的感受領納和尋伺思察, 心不完全寂靜, 故名“有覺有觀三昧”。 若舍掉思想上的尋、伺活動, 便可進入二禪。
2、二禪, 又名定生喜樂地, 它是因定而生定, 不同於前一階段因離欲而生定, 具有喜、樂、心一境性三種心理特徵, 比初禪有更深一層的喜樂;此後更舍掉喜,
3、三禪, 又名離喜妙樂地, 心雖離喜, 身受妙樂, 猶有貪著, 具有樂、心一境性二種心理特徵。 繼此再舍掉妙樂, 便進入四禪。
4、四禪, 又名舍念清靜地, 至此, 已能遠離憂、苦、喜、樂、入息、出息、尋、伺等, 體內物質如大種(地、水、火、風, 略相當於原素)造色、顯色(大種合成物)等, 隨著定力的逐步深入而發生轉變, 能引發特殊勝妙的作用。 身心達到最極寂靜, 不為內外感受所動搖。 至此才算入於正定, 已達到色界最高階段。 在此寂定心中, 修學五神通等“世間法”及佛教的“出世間法”, 皆易於成就。 故四禪被稱為“世間真實禪定”、“不動定”。 佛教把它作為修習出世間法的基礎, 稱之為“根本四禪”。 入上述四種禪者能自然超離欲界眾生共具的飲食男女睡眠之欲,
1、空無邊處定:心念明淨, 遠離苦樂諸覺受, 唯見虛空無邊, 不見有自身及世界, 由此脫離了“色界”身體與物質的束縛, 精神有如“籠破鳥飛”。
2、識無邊處定:滅除虛空無邊的觀念, 內觀自心, 便不見一切, 唯見心識念念不住, 在時間上無限, 在空間上廣大無垠。 此時內心明利、清淨。
3、無所有處定:繼觀心識亦無所有, 一心內淨空無所依, 諸想不起, 身中諸脈及心臟跳動亦且停止息。
4、非想非非想處定:進觀“無所有”的觀念亦空, 故名“非想”, 但尚有“非有非無”、“離有離無”的細微觀念存在, 並未離絕一切觀念,
至此已達到無色界最高境界, 一般教外之人就認為已達到涅盤境界了, 其實在佛教看來, 此處定境雖深, 但導致生死的根本煩惱“無明”並沒有消除, 只是被定力掩蓋了, 原因是他們沒有佛教的無漏智慧。 佛教也修此四禪八定(後四為四空定, 合前四禪, 故稱八定), 但不以達到非想非非想處為究竟, 而是繼續以無漏智慧消除我執無明, 進入受想滅盡定, 這才可以說獲得解脫。 此受想滅盡定合前八定稱為九次第定, 為佛教獨有。 可見佛教的主張是, 在得“止”之後, 不是一味地追求上上禪定境界, 而是運用思維分別具有的邏輯力, 以“緣起無我”的正見, 對準執有實我實法的迷妄, 層層剝剔, 步步深入, 直搗無明煩惱的巢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