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外傷所致的精神障礙, 這些表現需警惕
顱腦外傷所致的精神障礙也就是顱腦損傷後一段時間出現的綜合征, 患者仍會有頭暈, 頭疼的症狀, 也容易激動, 發怒, 視力和聽力都會下降, 要及時治療, 特別是心理治療。
一、症狀體征
1.頭痛、頭暈 頭痛最為多見, 約占78%, 以彌漫性頭部脹痛及搏動性頭痛為主, 持久而嚴重, 發作時間不定, 以下午為多, 部位常在額顳部或枕後部, 有時累及整個頭部, 或頭頂壓迫感, 或呈環形緊箍感, 因而終日昏沉、焦躁不安。 位於枕後的頭痛經常伴有頸部肌肉緊張及疼痛, 多與顱頸部損傷有關。 頭痛的發作可因失眠、疲勞、情緒欠佳、工作不順利或外界的喧囂而加劇。
頭暈亦較為常見, 約占50%。 病人往往陳訴為頭暈目眩, 其實多非真正的眩暈, 而是主觀感到頭部昏濁、思維不夠清晰, 或是一種混亂迷糊的感覺。 有時自認為身體不能保持平衡, 常因轉動頭部或改變體位而加重, 但神經檢查並無明確的前庭功能障礙或共濟失調, 給予適當的對症治療和安慰鼓勵之後, 症狀即可減輕或消失, 但不久又複出現。
2.癔症樣反應 病人情緒多波動, 易激惹、發怒, 有時可有肌痙攣性發作、視力下降、聽力下降、閉目不語和不由自主的哭笑, 甚至發生癔症性癱瘓, 重者呈木僵或緘默狀態。
3.神經系統查體 多無確切的陽性體征。
二、用藥治療
1.心理及行為療法 關心病情, 悉心開導, 解除病人對“腦震盪後遺症不能醫治”的誤解。 對患者的病痛應表示關注、耐心開導、解除憂慮, 使病人樹立信心, 才能認識疾病、戰勝疾病。
2.對症處理 頭痛可給予鎮痛藥, 但不宜用麻醉藥或嗎啡類藥品, 以免成癮。 如羅通定(顱痛定)、左旋千金藤立定、萘普生、腸溶阿司匹林、布洛芬;頭暈可給予苯海拉明、三氯叔丁醇等;自主神經功能失調可給予穀維素、異丙嗪、γ-氨酪酸(γ-氨基丁酸)、呱甲酯(呱醋甲酯)、阿托品(硫酸阿托品)、東莨菪堿等;興奮病人可給予奮乃靜、地西泮(安定)、奧沙西泮(去甲羥基安定)等;抑鬱病人可給予谷氨酸、γ-氨酪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