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還能走路嗎
如果自己是腿骨折的話肯定是不能夠再去走路的, 否則的話就會使得自己骨折的程度越發嚴重, 這個時候還是應該要多加小心的, 在恢復早期的時候盡量的還是臥床休息的, 會使得自己病情好轉的情況變得更加好的, 還要將自己骨折的部位使用石膏固定起來的, 這樣才可以以免畸形的發生。
一、治療原則
目前國際上常采用的骨折治療原則是AO組織的骨折治療原則:
1)通過骨折復位及固定重建解剖關系。 復位是固定和功能鍛煉的基礎, 骨折后應力求及時和正確的復位。 固定是通過各種方式維持復位后的位置, 防止其再移位, 為骨折愈合創造條件;
2)按照骨折的“個性”及損傷的需要, 使用固定或夾板重建穩定性;
3)使用細致操作及輕柔復位方法以保護軟組織及骨的血供;
4)全身及患部的早期和安全的活動訓練。 是在保持骨折正確復位的基礎上,
二、骨折的固定方法
主要有外固定和內固定兩大類。
1. 外固定:主要用于骨折手法復位后的維持復位, 如切開復位后內固定不夠堅強時也可輔以外固定。 常用的外固定方法有石膏繃帶、小夾板、牽引、外固定器和支具固定等。
2. 內固定:是指通過金屬或可降解材料的內固定器材, 將切開復位的骨折固定在適當位置的固定方法。 臨床上, 根據骨折固定的實際需要, 可選用不同種類的內固定器材, 常用的包括各種接骨鋼板、螺絲釘、髓內針、骨圓針(斯氏針、克氏針等)、不銹鋼絲、可降解材料制品等。 內固定的主要目的是使患肢功能盡可能快地得到完全恢復。 內固定不能永久性代替折斷的骨骼, 而只能作為臨時的支撐。 目前, 國際公認的生物學內固定(BO)原則是:
1) 遠離骨折部位進行復位, 以保護骨折局部軟組織的附著;
2) 不以犧牲骨折部的血運來強求粉碎骨折塊的解剖復位, 如必須復位的較大的骨折塊, 也應盡力保存其供血的軟組織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