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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基礎之先天因素

文章導讀

中醫在研究和治療疾病的時候, 是區分性對待的, 先天因素是人體在出生時候就伴隨著人體的一些症狀表現的, 可能延續到人們一生的一些身體因素的, 瞭解人們的先天症狀對於預防和治療疾病有著極大的積極因素的, 可以及早的撥亂反正, 實現陰陽平衡。

從中醫角度來看, 先天因素所可能給人體帶來的危害主要是兩個, 那就是胎弱, 還有胎毒, 胎弱表現為父母精氣不足, 導致胎兒體弱, 陰陽虧空, 氣血不盛, 胎毒, 我們可以從某種角度理解為傳染病和遺傳病便隨著父母遺傳給胎兒。

先天因素, 是指人在出生以前已經潛伏著的可以致病的因素, 包括西醫學中的遺傳性和先天性致病因素。 先天致病因素的致病特點主要是影響小兒的生長和健康, 導致某些遺傳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發生。 中醫學將先天因素一般分為胎弱和胎毒兩個方面。

如清·陳複正《幼幼集成》說:“兒之初生有病, 亦惟胎弱、胎毒二者而已。 ”

(一)胎弱

胎弱, 又名胎怯, 是指胎兒稟受父母的精氣不足, 先天稟賦薄弱, 以致日後發育障礙、畸形或不良。 其形成的原因:一是與稟受于父母的精氣有關, 如早婚早育、年邁得子、父母體衰, 胎兒易患胎弱之疾;二是與母體的營養狀況相關。 胎弱的主要病機是五臟氣血陰陽虧虛, 臨床主要表現為五遲(即立遲、行遲、發遲、齒遲、語遲)、五軟(即頭項軟、手軟、足軟、肉軟、口軟)和解顱。 《幼幼集成·胎病論》說“故小兒有頭破顱解, 神慢氣怯, 項軟頭傾, 手足痿軟, 齒生不齊, 發生不墨, 行住坐立須人扶掖者, 此胎稟不足故也。 ”

(二)胎毒

胎毒, 狹義是指某些傳染病, 在胎兒期由親代傳給子代。

如梅毒可由其父母傳染而得。 《幼幼集成》說:“蓋小兒患此(指梅毒)者, 實由父母胎毒傳染而致也, 然非尋常毒之可比。 蓋青樓豔質, 柳巷妖姬, 每多患此。 少年意興, 誤墮其中, 由泄精之後, 毒氣由精道直透命門, 以灌沖脈, 所以外而皮毛, 內而筋骨, 凡沖脈所到之處, 無不受毒。 ”廣義胎毒指妊娠早期, 其母感受邪氣或誤用藥物、誤食不利於胎兒之物, 導致遺毒於胎兒, 出生後漸見某些疾病。 如《諸病源候論·胎寒候》說:“小兒在胎時, 其母將養, 取冷過度, 冷氣入胞, 傷兒腸胃。 故兒生之後, 冷氣猶在腸胃之間。 其狀, 兒腸胃冷, 不能消乳哺, 或腹脹, 或時穀利, 令兒顏色素葩, 時啼者, 是胎寒故也。 ”又如小兒出生之後, 易患瘡癤、痘疹等, 多與胎傳火毒有關。

中醫對患者的先天因素的重視是很高的, 因為先天因素在早期就對人體造成危害, 在胎兒生理機能還不健全的情況下, 給人們的發育造成影響, 嚴重者甚至會伴隨著人們的一生的, 這些都是要努力的避免的, 先天因素不可小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