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奕“家暴離婚”談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繼黃海波嫖娼之後, 娛樂圈最近又沸騰起來了。 從被傳與富豪同進酒店, 到丈夫、前夫不約而同發微博痛駡, 再到痛斥丈夫撒謊, 並揭露經常遭遇丈夫家暴, 黃奕無可厚非地成為了近期娛樂圈熱議的焦點。 雖然家暴一事虛實還未可知, 但是家暴的問題又一次引發了大家的深思。 本期訪談我們有幸邀請到了華律網方洪林律師, 為我們全方位解答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華律網編輯:
“家庭暴力”這個詞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了, 那到底什麼是家庭暴力呢?夫妻日常生活中的偶爾爭吵、打鬧算不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表現有哪些?
方洪林律師:
說到“家庭暴力”, 一般觀念層面的理解和法律層面的理解是一致的。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對“家庭暴力”做了明確定義, 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欲圖結婚的男女雙方鮮有生活中所說的“受虐狂”。 沒有任何一個人結婚是為了給自己製造生活的枷鎖。 結婚是以男女雙方終身共同生活為目的的, 換句話結婚預示著男女雙方對走到一起的美好生活的嚮往。 因此“家庭暴力”應該是每一個追求結婚的男女都反對的。 然而由於男女雙方自小的生活環境、人生觀念、受教育程度、性格等方面的不同, 導致男女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經歷各方面因素的磨合。 因此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爾爭吵、打鬧屬於夫妻生活的正常的組成部分, 不能等同於法律上規定的“家庭暴力”。
法律上規定的“家庭暴力”主要變現為: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因為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華律網編輯:
黃奕在其微博中曾曝出她遭受家暴的證據, 那她那些受傷照片、悔過書、報案紙、驗傷證明能作為家暴證據嗎?遭遇家庭暴力該如何取證?
方洪林律師:
根據網路上反映的情況, 相關的報案紙、驗傷證明、悔過書、受傷照片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能夠作為該案家暴的證據。
家庭於社會, 是一個相對私密的空間。 其中的夫妻家庭生活的私密性導致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在取證方面面臨相當的難度。 除了直接的能夠反映“家暴過程”的錄音、錄影及鄰居的間接證明外。
華律網編輯:
現在社會, 女人依然處於弱勢, 遭遇家庭暴力的女人比比皆是, 那當遭遇家庭暴力時怎麼辦, 該如何維權?
方洪林律師:
據前所述, 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 並促使公安出警處理, 並向住所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婦聯反映情況。 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 第一, 能有效的阻止家暴後果的加劇;第二, 在得到有效的保障的同時, 也固定了自己受到家暴的最有效的證據。
華律網編輯:
遭遇家庭暴力後很多人想到的就是離婚,
方洪林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離婚的標準及法定的離婚事由。 離婚的標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律明確規定的離婚事由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5)一方宣告失蹤, 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
“家庭暴力”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法律離婚事由, 一旦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之間存在家庭暴力, 那麼依法可推定夫妻感情卻已破裂。 因此家暴的受害者起訴離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家庭暴力一方面傷害了夫妻感情, 一方面造成受害人一方身體和心靈的創傷。
此外, 如果家庭暴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還可以依法另案起訴要求施暴方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
華律網編輯: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是讓人痛恨的, 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那在我國法律的規定中, 實施家庭暴力應負哪些法律責任呢?
方洪林律師:
實施家庭暴力, 受害人提出請求的, 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
華律網編輯:
很多家暴的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常常會因為各種原因選擇忍氣吞聲,但卻換來了一次又一次變本加厲的傷害。對於這種現象您有什麼看法?怎樣才能更好地杜絕或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
方洪林律師:
其實家庭暴力自古有之,但是為什麼幾千年來都幾近無人問津的地步,卻偏偏近幾年才成為社會的熱點、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本質原因在於男女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在封建社會裡,婚姻重點在於維繫、加強兩個家庭的關係,女子人身及財產完全附屬于男方,整個社會受“男尊女卑”思想糟粕的影響。因而隨意打罵、虐待自己的老婆似乎是社會認可的,甚至認為毆打、虐待自己的老婆是對其進行教育。隨著時代的進步,法治的發展,人們權利意識增強,男女平等觀念已經被社會大眾所認可。然而法治觀念增強了,“家暴熱”卻越演越烈。
“家庭暴力”大多由於施暴者自身畸形、變態的心理或者生理意識指導促使暴力行為的發生。因此家暴並不是寫保證書、道歉認錯就能化解的。一旦發現自己的另一半有家庭暴力實施傾向,應當儘早準備收集家暴的證據,以防越演越烈的家庭暴力時間的發生。
實際上,進步的社會真的允許我們好好考慮,是否將戀愛轉化為婚姻,命運真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結語
對家暴瞭解後,小編就想感歎為啥人生如此艱難。辛苦下班,累得腰酸背痛回家莫名挨一頓毒打,或者抱著孩子做著飯突然就被打了,想想就有一種感同身受的憋屈和憤怒。要減少並杜絕家暴,信任、理解、寬容,是一劑良藥。
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華律網編輯:
很多家暴的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常常會因為各種原因選擇忍氣吞聲,但卻換來了一次又一次變本加厲的傷害。對於這種現象您有什麼看法?怎樣才能更好地杜絕或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
方洪林律師:
其實家庭暴力自古有之,但是為什麼幾千年來都幾近無人問津的地步,卻偏偏近幾年才成為社會的熱點、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本質原因在於男女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在封建社會裡,婚姻重點在於維繫、加強兩個家庭的關係,女子人身及財產完全附屬于男方,整個社會受“男尊女卑”思想糟粕的影響。因而隨意打罵、虐待自己的老婆似乎是社會認可的,甚至認為毆打、虐待自己的老婆是對其進行教育。隨著時代的進步,法治的發展,人們權利意識增強,男女平等觀念已經被社會大眾所認可。然而法治觀念增強了,“家暴熱”卻越演越烈。
“家庭暴力”大多由於施暴者自身畸形、變態的心理或者生理意識指導促使暴力行為的發生。因此家暴並不是寫保證書、道歉認錯就能化解的。一旦發現自己的另一半有家庭暴力實施傾向,應當儘早準備收集家暴的證據,以防越演越烈的家庭暴力時間的發生。
實際上,進步的社會真的允許我們好好考慮,是否將戀愛轉化為婚姻,命運真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結語
對家暴瞭解後,小編就想感歎為啥人生如此艱難。辛苦下班,累得腰酸背痛回家莫名挨一頓毒打,或者抱著孩子做著飯突然就被打了,想想就有一種感同身受的憋屈和憤怒。要減少並杜絕家暴,信任、理解、寬容,是一劑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