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骨瘤可以不治療嗎?
腫瘤是生活中越來越多見的疾病, 這種疾病的危害非常大, 是現代疾病當中幾乎不可治癒的一種, 而且對患者帶來的傷害非常大, 也是致死率非常高的一種疾病, 但腫瘤分為良性和惡性, 其中, 良性腫瘤的危害程度較低, 是可以治療康復的, 下面就以骨瘤為例來看看良性骨瘤可以不治療嗎?
良性腫瘤也是需要進行治療的, 而且一定要重視起來, 否則也會產生極大的傷害。
手術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 截肢、關節離斷是最常用的方法。 但是, 由於化療方法的進步, 近年來一些學者開始作瘤段切除或全股骨切除, 用人工假體置換。 據稱, 近期效果較好, 但遠期效果仍很差。 對於惡性程度偏低的腫瘤, 如纖維肉瘤, 採取保留肢體的“局部廣泛切除加功能重建”輔以化療等措施, 是一種可取的方法。 至用於屍體關節作為置換材料問題, 部分作者認為“癒合滿意”, 但有些病例出現較大的排異反應, 尚須研究克服。
化學治療分全身化療、局部化療, 常用的藥物有阿黴素及大劑量氨甲喋呤, 但藥物的作用選擇性不強, 腫瘤細胞在分裂週期中不同步, 都影響化療的效果。 用單克隆抗體攜帶藥物, 選擇性攻擊瘤細胞(即“導彈方法”), 只是一種設想, 距實際應用尚有距離。
局部化療包括動脈內持續化療及區域灌注, 其中以區域灌注效果較好, 五年生存率得到提高, 但達不到完全“化學截除”的作用。 今後需要繼續研究以期改善灌注方法, 如合理的聯合用藥、選擇灌注液的最適宜溫度、灌注後根治性手術的時機等,
免疫療法:目前仍停留在非特異性免疫治療階段, 因腫瘤抗原是一個複雜的問題, 還沒有理想的特異性免疫療法。 干擾素也在不斷擴大應用範圍, 但其來源有限, 還不能廣為應用。
放療方法對骨腫瘤的治療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 目前也有一些改進(如快中子、射頻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