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健康

古代變態刑法:用動物處死女囚

1.扔給鱷魚吃掉, 眾所周知, 西元前7世紀, 亞蘇巴尼巴爾, 亞述國鼎盛時期的國王, 就曾經把他的囚犯扔給巨犬。 埃及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

只不過他們更喜歡用鱷魚罷了。 馬達加斯加皇后拉娜瓦羅挪一世以殘暴聞名, 被稱之為“女尼祿”, 她特別鍾情於糊錫類的動物。 直至1861年去世為止, 拉娜瓦羅挪一世每年都要處死上萬人, 而其中大多數囚犯都是奉命在滿是鱷魚的河中游泳而亡。

2.用大象處死犯人, 在伽太基和印度, 犯人被大象碾作粉塵。 19世紀初的遊記作家杜蒙·杜爾維耶在他的《環遊世界》一書裡, 向我們描述了在錫蘭時, 他曾經親眼目睹過怎樣用大象行刑:大象用鼻子將犯人卷起, 拋往空中, 犯人落在大象的擦牙上, 穿透身體而亡。

3、用狗將人咬死, 最具淩辱性的莫過於用狗來行刑, 然而在全世界卻廣為流傳, 在中東、日本、非洲, 甚至在歐洲。 古代西亞奴隸制國家亞述國將這種酷刑運用到了極致, 當時亞述國的國王除了愛好在戰爭中以殺敵人為樂, 在對待那些俘虜跟囚犯上, 還動不動就扔給那些隨軍巨犬, 再看著他們在撕咬中死去。 這種酷刑惡劣至極, 但西班牙人很好地繼承了這種不齒的刑法, 且在其外侵過程中出口了這種行刑方法, 讓成千上萬的印卡人和阿茲將克人死於獸口。

4、用馬匹將人拖死, 日爾曼人有一種刑罰是專門用來對付女囚的, 他們把女囚掛在野馬上, 直至把她拖死。 墨洛溫火和法蘭克人偶爾也用類似的刑罰。 法國歷史記載過布魯娜奧的故事, 這位奧斯塔西亞王朝的女王便是被她最大的對頭、諾斯特裡亞王朝弗雷岱貢女王之子克羅泰爾二世處以該暴刑。

5、用馬匹分屍致死, 也有歷史學家說布魯娜奧是被分屍而死。 這無關緊要, 因為分屍刑就是用四匹馬拴住四肢, 使之與軀幹分離, 也屬於動物行刑的一種。 法國和英國經常用此刑處死殺死長輩的罪犯。 當然, 之所以選擇這些動物, 那都是有著嚴格的象徵意義的, 然而關鍵還是在於要讓這些動物在犯人身上留下深深的傷痕。

6、關進獸籠或競技場被猛獸咬死, 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 這是法典所允許的, 並且成了競技場和雜技場最為引人入勝的節目之一。 我們有理由認為, 這種刑罰方式源於一種伽太基的傳統做法。 起初, 這種刑罰只用於異族人和羅馬軍隊的逃兵。 然而很快, 羅馬人就將之用於奴隸身份的人,作為加重刑罰的一種標誌。再後來,猛獸吃人成為最具侮辱性的刑罰,專門用於那些罪犯、搶劫犯、逃跑的奴隸以及基督教徒。的確,他們與這種刑罰的歷史是分不開的,但是該處死方法遠非他們的專利,早在他們使用之前,這已經是一種傳統的行刑方法了。

羅馬人就將之用於奴隸身份的人,作為加重刑罰的一種標誌。再後來,猛獸吃人成為最具侮辱性的刑罰,專門用於那些罪犯、搶劫犯、逃跑的奴隸以及基督教徒。的確,他們與這種刑罰的歷史是分不開的,但是該處死方法遠非他們的專利,早在他們使用之前,這已經是一種傳統的行刑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