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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能過得好嗎

隨著離婚手續的簡化, “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應該讓它結束”的觀念也日益深入人心。 但是最新一期臺灣《康健》雜誌在探討這一問題後發現, 很多離婚源于一時衝動, 事後兩人都懊悔不已。 專家指出, 離婚前要想通3個問題, 否則還是別衝動的好:

問題1:再也無法消除差異了嗎­

個性差異在婚前是相互吸引的磁鐵, 婚後卻成了難以逾越的鴻溝, 很多夫妻被小到牙膏怎麼擠, 大到金錢如何用, 父母如何贍養的問題逼上離婚路。

曾有一對夫妻因為該不該接母親來同住鬧離婚, 最後他們決定在離家很近的地方另買一套房子給母親住,

既便於就近照顧, 也維持了妻子乖巧的媳婦形象。

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輔導系教授樊雪春指出, 類似問題每對夫妻都會遇到, 用離婚消除觀念差異, 只能說明你還沒有思考出解決方法。

問題2:婚姻已給不了我想要的了嗎­

位居要職的曉玲因為無法忍受事業上平庸無能的丈夫而要離婚, 她認為這樣的婚姻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

在婚姻諮詢師的説明下她認識到, 雖然丈夫工作不如自己, 但是很愛孩子, “一個好父親是我想要的”。 而且, 離婚後財產就要分開, 金錢損失不是她想要的。

另外, 她生性要強, 換個丈夫也未必會在事業上超過她。 算來算去, 曉玲打消離婚念頭, 踏踏實實開始過日子。

問題3:離婚後真的會過得好嗎­

急於離婚的人往往對離婚後的生活缺乏預計。 臺灣愛家基金會執行會長林秀慧建議, 大家不妨想像一下:原本熱鬧的房間, 下班回家後突然要獨自面對, 是怎樣一種淒涼­節假日才能見到孩子, 那個節還能有溫暖可言嗎­更實際的是, 沒有人跟自己一起負擔房貸了, 生活品質會不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