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風濕症竟有這樣特色療法
風濕症屬於痹證範疇, 風濕症既有痹證的共性, 但又有其自身特點。 風濕症不同于風濕病, 病人無器質性改變, 病人主要症狀是自覺關節疼痛和懼怕寒冷, 由於病人的體質、發病時間長短、所處環境等因素不同, 伴發症狀不同, 證候也不同, 論治的中心是以整體觀念為核心, 因人因地因時確立治療原則, 調節陰陽氣血, 遣方用藥。
根據風濕症的臨床特點, 主要應用病因、臟腑、氣血等辨證方法, 辨明證候的標本緩急和寒熱虛實;辨病程長短, 正氣強弱, 體質狀態。 就診時, 患病時間在本年度內都視為急性發病期, 在辨證論治的基礎上, 重用藤類等祛風除濕通絡之品, 並因時用藥。 急性發病期, 多有較明顯的風寒濕痹特點, 以行痹、著痹和痛痹為主要證候, 以祛邪治標為主;病程長者, 多以臟腑氣血失調為主, 兼見風寒濕痹表現, 以肝腎陰虛、脾腎陽虛和氣虛血瘀證候為主,
同時論治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心理治療 首先告知風濕症預後良好, 可治癒;一方面通過中醫治療調節身體機能狀態, 另一方面還需要病人的身心適應過程。 從此意義上講, 這不僅是一個治療問題, 同時, 又是一個康復問題, 幫助病人樹立康復信心。
2.方藥應用重在調節 對於慢性風濕症論治, 治療原則選方遣藥著重在調節, “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 以平為期”, 藥物七情升降浮沉融入其中, 祛邪藥物忌辛溫香燥太過;扶正藥物注意滋膩不礙脾、溫補不化燥。 “夫四時陰陽者, 萬物之根本也。 所以聖人春夏養陽,
3.療程宜短, 間歇治療 風濕症不同于風濕病, 病人無器質性改變, 久病患者療程不宜長, 若症狀尚未完全緩解, 要間歇治療, 可在下一個季節交替之時, 再治療1個療程, 每個療程一般4-6周即可, 這也是由於風濕症臨床特點所決定的。 早在《內經》中已告戒我們, 藥物功能性味在一定條件下, “久而增氣, 氣增而久, 夭之由也”;故“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 十去其七;小毒治病, 十去其八;無毒治病, , 十去其九, 穀肉果菜, 食養盡之, 無使過之, 傷其正也, 不盡, 行複如法”。 《傷寒論》也指出:“陰陽自和者, 病自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