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物不合夫妻雙方肯定都出軌
當婚姻不再神聖, 當把“人之本性”當作婚外情的“擋箭牌”, 當離婚率居高不下, 這實在是時代之殤。 然而, 對於婚外情, 婚嫁雙方在結為夫妻之前, 只要找出導致婚外情的“元兇”並加以化解, 是可以有所防範的。
元兇一:生肖不合
在眾多出現婚外情, 或導致離婚的案例中, 生肖不合的夫妻雙方佔有很大比例。 生肖合婚法是簡單易用的合婚方法, 是指用婚嫁雙方的十二生肖屬相來斷定婚配吉凶。
用此方法, 一般是基於由古代流傳於今的婚配歌訣:“自古白馬不配牛, 鼠羊相配一旦休, 金雞不與狗相見, 青龍見兔淚交流, 豬猴相見不長久, 虎蛇相配不到頭。 ”按此歌訣, 生肖馬與生肖牛、生肖鼠與生肖羊等以此類推的生肖婚配, 都是非常不利的雙方婚後感情經營的。
當然, 根據我多年的經驗總結, 這也不絕對, 這主要取決於八字中的其它生克制化關係和家庭的夫妻臥室風水等。
當然, 一般上述的婚配, 在夫妻感情生活中有爭執、口舌、病災等事則是常見的, 而且較其他的婚配則更容易出現婚外戀情甚至離婚之事。
元兇二:五行納音相克
所謂的五行納音即是個人出生年份所對應的“海中金”、“爐中火”、“大林木”、“路旁土”、“劍鋒金”、“山頭火”等。
從納音合婚的角度看, 如果五行納音相合則夫妻雙方的感情則較為圓滿和諧, 如果相克則多有不利, 更容易出現婚外情甚至離婚之事發生。
納音“海中金”命與納音“霹靂火”命, 這是一種“火”克“金”命, 就是不利的婚配。
而“海中金”命與“山頭火”、“爐中火”命婚配則無妨, 因為一方在海底生存, 另一方則在陸地燃燒, 克不了海底金, 所以就沒有“霹靂火”的不利。 因為“霹靂火”為天火, 是雷電之火, 可以穿越海底克制海中之金。
元兇三:夫妻宮不相配
命理中夫妻宮不合或相沖、相克、相害、相刑, 都有可能導致婚姻的變動及婚外戀情的產生。
比如男命的妻宮為“子”水, 女命的夫宮為“午”火, 那麼就構成一種水火相克, 子午相沖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