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盤輕起步猛刹車不靈 老年代步車很不安全
近年, 很多城市出現了電動或燃油動力的三輪、四輪“老年代步車”。 這些車雖然掛著代步車的牌子, 但內部刹車、油門、擋位一應俱全, 儼然是機動車的配置, 40~50公里/小時的速度與機動車也沒什麼區別。
真正的老年代步車是一種醫療器械, 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時以下, 以速度低、刹車靈、安全可靠、方便為標準, 而且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現在路上所謂“老年代步車”主要指以蓄電池或燃油驅動的非法組裝、拼裝的車輛, 並不是規範的名稱, 是廠家的商業叫法, 為滿足消費者需要而自行衍生出來的產品。
老年代步車的激增帶來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其危害主要表現在:
1.安全隱患大。 “老年代步車”最低離地間隙在16~20釐米, 起步猛、底盤輕, 容易傾斜;刹車構件多採用抱刹設計, 單薄易損, 需要很大力量才能刹住, 對於反應較慢的老年人非常危險;這些車輛出廠後, 沒有進行碰撞測試, 也沒有安全防護措施, 危險係數極高;有的老年人還用代步車接送孩子上下學, 使兒童也處於危險當中。
2.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市場銷售的“老年代步車”不符合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法規要求, 按規定不准上路, 也無法取得汽車牌照。 然而, 部分經銷商故意隱瞞消費者, 宣稱不需要牌照、駕照、保險, 隨買隨走, 交管部門不查處。 消費者陷入認識誤區, 不瞭解駕駛老年代步車是交通違法行為。
3.違章行駛。 駕駛者很多沒有經過培訓, 對基本交通法律法規、通行規則不熟悉, 在駕駛過程中經常發生闖紅燈、佔用快車道、亂掉頭等違法行為。 同時, 由於老年代步車動力不足、速度慢, 使本就擁堵的道路雪上加霜。
4.非法拉活。 個別駕駛者以營利為目的, 在車站、醫院等地區周邊非法拉活, 擾亂交通管理秩序, 危害乘車人安全。 老年代步車資訊也沒有納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統,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乘車人權益沒有任何保障, 難以獲得賠償。
為保障消費者出行安全, 特別提示:
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希望老年消費者提高安全意識,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
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車”當作禮物送給老人。 部分消費者對老年代步車的危害、非法性認識不夠, 這看似孝順的舉動實則會把父母置於危險的境地。
沒有使用就沒有市場, 消費者不要乘坐非法運營的“老年代步車”, 避免損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