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運動治療
具有充沛體力活動的生活方式可加強心血管系統的功能和體能感覺,改善胰島素的敏感性、改善血壓和血脂。經常性的運動可改善血糖的控制並減少降糖藥物的用量。因此,運動治療應成為所有糖尿病患者糖尿病管理方案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所有患者均應在制定運動計畫之前進行醫學檢查。
1、 運動治療的原則
運動治療的原則是適量、經常性和個體化。運動計畫的制定要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進行。以保持健康為目的的體力活動為每日至少30分鐘中等強度的活動,如慢跑、快走、騎自行車、游泳等。但是,運動專案要和患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社會、經濟、文化背景相適應,即運動的專案和運動量要個體化。應將體力活動融入到日常的生活中,如儘量少用汽車代步和乘電梯等。運動的強度可根據運動一小時後的心率與預期最大心率間的關係(有自主神經病變者不適用)來估計(表11-2)
2、 運動治療的安全性
運動治療不應只強調運動的益處而且要注意和避免運動可能引起的危險,如運動有導致冠心病患者發生心絞痛、心肌梗死或心律失常的危險性;有增殖性視網膜病變的患者有發生玻璃體積血的可能性;有神經病變的患者有發生下肢(特別是足部)外傷的危險性。所有糖尿病患者在運動之前應做相應的檢查。
(1)運動與血糖變化:所有接受胰島素和促胰島素分泌劑治療的糖尿病患者均應瞭解運動對血糖的急性影響。除非在非常高的血糖水準(如>15mmol/L)的情況下,低到中等強度的運動可在運動中和運動後降低血糖的水準,增加發生低血糖的危險性。因此,應注意根據運動前後血糖的變化調整胰島素和促胰島素分泌劑的劑量,和在運動前和運動中增加碳水化合物的攝入量。相反,高強度的運動可在運動中和運動後的一段時間內增高血糖的水準並有可能造成持續性的高血糖,在1型糖尿病患者或運動前血糖已明顯增高的患者,高強度的運動還可誘發酮症或酮症酸中毒,因此,應在血糖得到良好控制後進行運動。運動前,應避免在運動中要使用的肢體注射胰島素。使用促胰島素分泌劑和注射胰島素的患者應避免在空腹時運動,運動的時間應在餐後一小時開始。酒精可加重運動後發生低血糖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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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運動與糖尿病的併發症
1、血管疾病:有如下表現者,中等強度到高強度的運動有加重潛在心血管疾病的危險性。應在運動前對患者的心血管疾病進行評估。
年齡>35歲
2型糖尿病病程>10年
1型糖尿病病程>15年
其他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
有微血管病變:增殖型視網膜病變、腎病(包括微量白蛋白尿)
外周血管病變
自主神經病變
2、外周血管疾病:根據病情不同,可從事輕到中等強度的運動。
3、 視網膜病變:有增殖型視網膜病變的患者不適合從事負氧運動、阻力運動、跳躍運動和包含憋氣動作的運動。
4、 腎病:可從事低到中等強度的運動。
5、 神經病變:有保護性感覺喪失的患者應避免負重運動和需要足部反復活動的運動項目,如跑步機、長距離行走、慢跑、踏樓梯運動;可進行游泳、騎車、划船、坐在椅子上的運動、上肢運動和其他非負重運動。應注意運動時所穿鞋子的舒適性,在運動前後常規檢查足部。
表11-2運動強度和心率
強度 最大心率(%)*
非常輕
輕 35~54
中等 55~69
強 78~89
非常強 >90
最強 100
*最大心率=220—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