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孩子在玩樂中掌握規則?
自由在蒙特梭利教學過程中怎樣實施的呢?兒童在進入幼兒院時, 開始會出現一些混亂, 這種所謂的混亂, 是一種完全的無秩序, 還有亂鬧亂打, 那些曾受過壓抑和控制的孩子更會表現出一種過激的行為。
在蒙特梭利幼兒院只有三種情況被禁止, 一種是干擾別人, 另一種就是粗野、不禮貌的行為, 這種粗野指是的破壞、打人、罵人和一些不文明的動作, 如掏鼻子。 另外就是拿別人的東西。 只有這三種行為是被嚴厲禁止的, 這個禁止不是靠懲罰, 而是提醒孩子。 比如說, 在教室裡, 一個孩子無端打擾另一個專心工作的孩子,
大多數孩子獲得自由後, 他會在幼兒院裡到處遊蕩。 在這個過程中, 他會逐漸展現出他對生活的某種興趣, 他一旦展現出這種興趣, 產生秩序, 當他產生秩序的時候, 他就會專注, 就會反復工作, 在這個過程中, 他會發現疑難問題, 他會自己去解決。
蒙氏教具都有自我校正的功能, 為他自己解決問題提供幫助。 然後他會有一種成功感, 當他成功後, 他就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這個時候, 紀律就在工作的過程中產生了。 蒙特梭利說:真正的紀律的第一道曙光來自於工作。
專注是思維活動, 它能產生智慧。 智慧需要有自由的時間和窨的保證, 更需要行動的自由。 人的行動越多地運用智慧, 人就越能保持內心的平靜, 一個人在工作中, 他內在的智力得到了極大的發展, 他內心越平靜, 他越是守紀律。 所有的兒童, 你給他提供智力發展的所有條件, 他會特別地出息:睿智、平靜、守紀律。
為什麼要給兒童提供這樣的條件呢?因為兒童在成長過程中, 渴求這種東西。 兒童跟成人不一樣, 我們把自由給成人, 成人就睡大覺, 什麼也不幹了, 或者他願意幹什麼就幹什麼, 就放縱自己, 另外, 成人可能不從事這種智力活動, “懶散”多舒服呀!當然這已是被扭曲的成人。 但兒童生下來以後(他還沒被扭曲呢),
我們剛才講了孩子在剛進幼兒院的時候在行動上沒有秩序, 沒有規範, 可能處在一種混亂的狀態中, 但是, 讓兒童自由地發展會出現一種“選擇自我”的趨向, 這種趨向一旦出現, 兒童的智力活動就會在這個過程中開始按照一個軌道發展。 有一個孩子叫丹丹, 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她進來的時候一歲九個月吧,
她媽媽比較喜歡這個教育, 跟我們配合很好。
在“蒙特梭利柵欄”(一種體育教具)上, 從上面往下跳, 那個柵欄很高, 有一米八高。 如果她上的時候, 老師想幫她, 她說:“請你離開, 請你離開。 ”她就自己上去了, 上去以後, 學著大孩子往下跳。 那個高度在很多家長看來是非常危險的, 她從來不怕, 她很自如地上去, 然後很自如地跳下來, 還要學著來個前滾翻。 這一套複雜的動作, 應該說是難度比較高, 對她來說, 她能夠成功自如地做完這套動作。 還有高蕩秋千, 高蕩轉車, 不在話下。 有一次她在蕩起的秋千中站起坐下, 參觀的人驚嚇地問:“她多大了?”我忙說她兩歲多。 客人很吃驚。 這是一個充滿勇氣的孩子。 這個孩子的變化來自于自由。
雖然丹丹只有兩歲多,我們學校老師看到這種變化,無比陶醉。因為在蒙氏教育中,智力的發展不是放在首位的,人格的發展才是第一位。人格發展正常了,智力發展也就正常了。而紀律不過是一種兒童樂意遵守的規則而已。
這都必須依靠自由。我再舉個例子,我們學校有個小孩,他特別喜歡偷吃東西,“偷”吃誰的東西呢?就是其他小孩帶來的東西。老師放在櫃子上,他總是出去拿,老師不知道該怎麼辦,問我:“孫院長,這個孩子總是拿別人的東西,怎麼辦?會不會養成不好的習慣?”我說:“不會,兒童偷吃東西,在成人看來他是偷著吃別人的食物,但是,在兒童看來,他不是偷,他就是覺得那個上面有好吃的,為啥不給我吃呢?”我問老師這孩子吃了那東西影響別的孩子嗎?她說不影響,我說好,我們用一個辦法試一下(這個孩子每一次站著凳子拿東西時,只要被老師看到他就很尷尬,有時會說老師,我給誰誰誰拿。他還編個謊,老師說他有撒謊的毛病,我說:“這些都不重要,他這個時候,吃最重要,他覺得這個食物太誘人了,他什麼都忘了,他就去拿這個東西。”)下一次他再拿東西時,你就說:“老師來幫你拿。”每一次都給他拿。我們都是也非常配合,當他每次拿的時候,老師就說:“你是不是拿不著,老師來幫你。”每一次都這樣,持續了三個月。
這個過程,老師要與自己的觀念做鬥爭。因為,成人的觀念總有極大的恐懼感,擔心孩子會變壞。所以要拼命地做鬥爭,克制自己。三個月以後,這個孩子再也不拿東西了,他知道怎麼控制自己的行為。
這個結果就是自由和尊重的結果,只靠懲罰和所謂的教育,只能使孩子暫時控制自己的行為,他懼怕你的威力。但是靠這種尊重,靠老師對待他始終不變的尊重態度,時間長了,逐漸從經驗中,他會覺得尊嚴和自尊占到了著位。在兒童那裡,自由是快樂的自由,紀律是快樂的紀律,從而紀律成為一種自由。
(本文內容由百度經驗網友 美國教育達人 貢獻)雖然丹丹只有兩歲多,我們學校老師看到這種變化,無比陶醉。因為在蒙氏教育中,智力的發展不是放在首位的,人格的發展才是第一位。人格發展正常了,智力發展也就正常了。而紀律不過是一種兒童樂意遵守的規則而已。
這都必須依靠自由。我再舉個例子,我們學校有個小孩,他特別喜歡偷吃東西,“偷”吃誰的東西呢?就是其他小孩帶來的東西。老師放在櫃子上,他總是出去拿,老師不知道該怎麼辦,問我:“孫院長,這個孩子總是拿別人的東西,怎麼辦?會不會養成不好的習慣?”我說:“不會,兒童偷吃東西,在成人看來他是偷著吃別人的食物,但是,在兒童看來,他不是偷,他就是覺得那個上面有好吃的,為啥不給我吃呢?”我問老師這孩子吃了那東西影響別的孩子嗎?她說不影響,我說好,我們用一個辦法試一下(這個孩子每一次站著凳子拿東西時,只要被老師看到他就很尷尬,有時會說老師,我給誰誰誰拿。他還編個謊,老師說他有撒謊的毛病,我說:“這些都不重要,他這個時候,吃最重要,他覺得這個食物太誘人了,他什麼都忘了,他就去拿這個東西。”)下一次他再拿東西時,你就說:“老師來幫你拿。”每一次都給他拿。我們都是也非常配合,當他每次拿的時候,老師就說:“你是不是拿不著,老師來幫你。”每一次都這樣,持續了三個月。
這個過程,老師要與自己的觀念做鬥爭。因為,成人的觀念總有極大的恐懼感,擔心孩子會變壞。所以要拼命地做鬥爭,克制自己。三個月以後,這個孩子再也不拿東西了,他知道怎麼控制自己的行為。
這個結果就是自由和尊重的結果,只靠懲罰和所謂的教育,只能使孩子暫時控制自己的行為,他懼怕你的威力。但是靠這種尊重,靠老師對待他始終不變的尊重態度,時間長了,逐漸從經驗中,他會覺得尊嚴和自尊占到了著位。在兒童那裡,自由是快樂的自由,紀律是快樂的紀律,從而紀律成為一種自由。
(本文內容由百度經驗網友 美國教育達人 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