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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毓婷等緊急避孕藥一年服用不超過三次不是共識

在不久前中華醫學會的計劃生育學分會日前召開了新聞發佈會, 國家計生委科研所吳尚純研究員在回答記者“毓婷等緊急避孕藥一年服用是否不超過三次, 是否影響身體健康”時表示, 這一應用說法不是專家共識, 緊急避孕藥對人體安全, 之所以不能當做常規避孕藥頻繁使用, 主要是因為防止緊急避孕失敗。

國家計生委科研所吳尚純研究員表示, 緊急避孕藥重複使用實際上是目前使用裡頭最常見的問題, 也是業界最頭疼的問題。 但一年比方說不能用過三次什麼的, 這個不是專家共識提出來的,

就是我們沒有這個指標, 說一年不能用多少, 一個週期不能用多少。 因為大家可以看半衰期, 那個半衰期是一個很好的指標, 瞭解它, 反正三天之內它就剩1/128, 所以我們專家至少沒有提出這個問題來, 沒有這個建議。

對於緊急避孕藥不要頻繁使用的理由, 吳尚純研究員總結了一下幾點:第一, 是因為緊急避孕你之所以用緊急避孕, 證明這個人經常的不避孕對不對?所以她可能就更容易懷孕, 這是第一點, 是她自己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 就是緊急避孕的效果沒有常規避孕的好。 本身你就不避孕, 你再用的方法不是最好的方法, 所以還是說你更容易失敗。 第三個, 考慮的是對月經的影響。 實際上緊急避孕藥對月經的影響是發生的率是不低的,

三個人用了緊急避孕藥大概有一個人下次的月經或者提前或者錯後。 我們觀察左炔諾孕酮容易提前, 米非司酮容易錯後。 你不管提前或者錯後, 總歸你下次月經是有問題的。 然後這些婦女本身又不是用常規避孕方法的人, 月經一亂, 她更不知道下次怎麼避孕了。 所以我們的主要考慮, 不讓重複用是這三方面的原因。 不提倡頻繁使用緊急避孕藥不是顧慮健康問題, 而主要是懷孕失敗風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