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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保健

人參當飯吃?誤信“藥膳”釀大病

天氣越來越冷, 各種養生保健的方法又重出江湖。 人參是大家都熟知的補品, 但最近有說法稱“人參應該當飯或者零食吃”, 這種觀點真的靠譜嗎?

“人參當零食”曾釀成大病

話說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初, 江甯織造曹寅即曹雪芹祖父感受風寒, 臥病數日, 日漸虛弱。 醫生說得的是瘧疾, 但經多方診治無效, 曹寅遂向康熙皇帝求救。 康熙聞後立即命人星夜快馬送藥, 並詳細囑咐了此藥的用法、用量和禁忌等, 其中提到“曹寅元肯吃人參, 今得此病, 亦是人參中來的。 ”康熙爺認為曹氏此病是因常吃人參鬱熱內積而感。

常言道, “人沒內火, 不感外寒。 ”瘧疾是經按蚊叮咬感染瘧原蟲所引起的蟲媒傳染病, 曹寅是否真得了瘧疾現已無從考證, 但外感病用補藥確是中醫大忌。 而愛吃人參的曹氏沒等到“主子聖藥”就於七月二十三日病逝了。

無獨有偶, 明代醫家繆希雍, 年輕時就好服補藥, 甚至把以人參為主組方的丸藥當“零食”吃, 後來也釀成大病。 據其好友、同為江南名醫的王肯堂回憶, 明萬曆七年(1579), 兩人初識時他就見繆氏常從袖口裡掏出丸藥嚼食並得知此方名資生丸。 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 王肯堂在《證治準繩·傷寒》裡記載了他為繆氏診病案例:繆氏發熱不退, 其他醫生投寒涼疏解之方均無效, 王肯堂深知其生活嗜好, 判斷此病由常年大量服用滋補藥所致,

遂遣方開藥, 終使良友轉危為安。 可見人參等滋補藥不能長期、隨便當“零食”吃。

人參自古“藥草”而非食材

人參屬植物, 自古就用來治病而非養生。 人參的“參”字原作“蓡”讀為“jìn”,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裡就說:“蓡, 人蓡, 藥草, 出上黨。 ”中國最早的藥學專著《神農本草經》將人參歸到上品, 說它既可“除邪氣”, 也有扶正功效, 如“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以及“明目、開心益智”等。

但是, 當筆者檢索現存29部傳統食療學專著/篇, 從孫思邈的《備急千金要方·食治》(652年)到費伯雄的《食鑒本草》(1883年)都沒有收錄人參, 即自唐至清, 人參都僅是“藥草”而非食材。

“藥膳”是缺乏醫學專門知識的誤讀

不僅如此, 所謂“藥膳”, 也並非出自醫書而是史籍。

筆者借助《中華醫典》光碟, 檢索秦漢至新中國成立前現存1156部醫書, 均未見“藥膳”提法。 “藥膳”之名最早見於《後漢書·列女傳》, 但《後漢書·章帝八王傳》裡也有“膳藥”之說, 史籍中還有“方藥羞膳”“嘗藥視膳”和“膳藥羞餌”等說法。 施受藥膳者均發生在慈祥父母與孝順子女以及宦官、後妃與帝王之間顯示孝行和起居照料時。 製作藥膳者雖語焉不詳, 但絕非“司藥”“司膳”和“御醫”等專業人士所為。 《二十五史》和《十三經》中提及“藥膳”的20處記載均無具體藥膳名稱與配方。 再從古漢語書寫無標點、單音節詞偏多特點分析, 史籍中的“藥膳”當為“藥”和“膳”的並稱。 將非醫古籍中的“藥膳”解釋成複合詞, 是缺乏醫學專門知識的誤讀。

“以藥入食”多用於病證調理而非養生

古代確有以藥入食情況,

如張仲景治“寒疝腹痛”的當歸生薑羊肉湯和治“心中煩、不得臥”的黃連阿膠湯, 但按原方比例, 不加任何調味品煎煮成的湯藥味十足, 全無羊肉湯、蛋花湯的口感和品相。 將藥物添加到食材中做成粥食等膳食形式, 古代亦很常見, 如世界上最早的老年醫學專著、宋元時期成書的《壽親養老新書》中“人參粥”就為“治反胃吐酸水”, 清代醫家章穆在《調疾飲食辯》中也挑明瞭說人參粥只能是脾肺氣虛者才能喝。 “以藥入食”多用於老人、小兒、孕婦病證調理, 首先為治病, 其次顧護胃氣, 用於養生者, 多有民俗和宗教背景考量, 前者如春節飲屠蘇酒、端午節飲雄黃酒以防疫辟穢, 後者如道教文化中的服(石)食以冀成仙。

根據國家衛計委“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國衛辦食品函〔2014〕975號文件規定, 現代將人參當作保健食品原料, 在用法用量和不適宜人群方面有嚴格限制。 即必須為5年及5年以下的人工種植參, 食用量應該≤3克/天且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4周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

文/林殷(北京中醫藥大學中醫養生康復系教授)范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