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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閃婚”這些要不得!

“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 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 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 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看看以下的真實經歷, 希望你也能留個神。

閃婚:認識三個月之內就結婚

記的早在三年前, 妻子的朋友芳在一個月內, 與一位男子完成了從相識到結婚的全部事情。 國慶日那天擺酒的時候, 妻子要求我陪同前往, 我對妻子說:“我不去了, 象這種打仗式的婚姻, 婚後也一定遲早有場惡仗要打, 我不看好的我是不會去的, 怕不吉利!”

當時我本是一句隨意的調侃, 可還是不幸被我言中了。 就在今年端午前, 兩人及兩人的家庭大打出手, 而且至今還在為爭孩子的撫養權而吵鬧。

無獨有偶, 朋友劍蘭, 無論是外表長相還是性格工作, 都可謂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女人。

但她的婚姻卻非常不幸, 一年前她因為極度的情感受挫, 選擇了一位相識不到半年的男人結婚, 可如今結婚不到一年, 兩人又不得不急匆匆地分手。

諸如以上兩個事例, 我真的是無法讓自己去看好那種“閃婚”的婚姻了。 在我眼裡, “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 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 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 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世界上的許多事情都是有著其自身規律的, 若是違背這些規律, 囫圇吞棗一蹴而就, 其中自然會留下或多或少的後遺症。 下面就來看看“閃婚”的六大後遺症都有哪些。

後遺症一:完全不瞭解的兩個家庭背景及文化的衝突

在咱們中國, 其實婚姻從來沒有象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 僅僅只要你情我願意就行了。 任何一樁婚姻的背後, 都是有著兩個不同的家庭在作著襯托、比拼和磨合的。 婚姻當中兩個單純的主體及一連串存在的諸多問題, 都是廣泛間接地在其各自的家庭衝突中潛伏存在著的。

所以, 還是老祖宗們聰明, 中國沿襲了幾千年的婚姻制度, 他們均以“門當戶對”作為婚姻的門檻和準繩。 儘管其中有過一些如《梁山伯與祝英台》、《張生與崔鶯鶯》等衝破傳統婚姻禁錮的美麗愛情故事, 但其中的預見性和普遍性卻是不難理解的。

俗話說: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 這句話就說明了,

每個人從自身的角度上來說, 就有一種親同類的習性。 出於相同的階級利益和生活習慣, 在富人、窮人、商人、農民和知識份子之間, 他們都會有各自共同的語言、生活習慣和價值認同。 儘管現代文明和資訊化的腳步已經逐步淡化了這種界限, 但其矛盾衝突始終都是無法消除的。

所以說,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 兩個人在短時間內相愛是相對容易一些的, 但若是要讓雙方家庭真正融合起來, 那就不是一年半載的問題了。 在中國這樣的國度裡, 再相愛的一對戀人和夫妻, 都是無法逃避掉整個家庭對婚姻的影響的。

後遺症二:憑著一面之緣和相互一笑的好感的婚姻持久力可能較差

恕我直言, 從來不相信“閃婚”中會有多少真愛。

因為從人的一個情感認知規律來說, 連起碼的瞭解都沒有的話, 是壓根兒談不上什麼愛的, 更何況任何真的東西都是需要經過時間考驗, 不說經年累月, 十幾年如一日, 我謹認為男女之間在婚前為期兩年以上的相互瞭解是相當有必要的。

婚姻畢竟不是交友派對, 僅僅憑著一面之緣和相互一笑的好感, 就可以相互容忍配合甚至吸引著把一個遊戲做完。 婚姻意味著責任, 意味著相互容忍, 意味著彼此有更多的缺點要一覽無遺地暴露在對方的面前。

其中若是沒有一點點真愛去作支撐, 婚後的任何一個細微的事件都有可能在不經意間迅速提前摧毀婚姻的生命。 如此婚姻就好比是一個先天性頭重腳輕的畸形兒,

後遺症是從娘胎裡帶出來的, 其嚴重性一定程度上是與時間成正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