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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最新消息 帳戶虧空不應該由公眾買單

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收支不平衡, 財政支持難以持續, 個人帳戶面臨虧損風險。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楊良初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之前個人繳費是16%, 現在是8%, 這顯然是不夠的, 我認為個人繳費率適當提高、企業繳費率適當降低、總繳費率適當降低是一個可行的方案。 ”有專家建議改革繼承制, 允許個人帳戶“充公”。

養老金帳戶虧空, 並不是一個新鮮話題。 此前, 坊間和網路中傳言的“養老金個人帳戶虧損N萬億”的消息, 可謂比比皆是。 現在, 越來越多的消息將這一傳聞證實。 眼下的問題是, 如何解決養老金個人帳戶收支不平衡問題。

所謂專家提出了兩條解決路徑:一是, 提高個人繳納養老金的比例, 同時降低單位繳費率;二是, 允許個人帳戶“充公”, 也就是說, 之前相關部門負責人作出的“養老金個人帳戶可繼承”的承諾, 將要被否定。 以上這兩種解決辦法,

都具備一個特點—就是公家因政策失誤與現實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的損失與不利, 要讓私人來承擔, 或者說是, 廣大公眾要為政府相關部門的形勢研判與政策制定的失誤埋單。

聽聞此等專家的雷人建議, 不少網友自然是不能買帳。 首先, 提高個人承擔比例, 完全不可行。 原因很簡單, 我國個人繳納的養老金比例為8%, 而歐美相關一部分國家在6%~8%左右, 再提高個人繳納比例無異於剝奪公眾利益;高達28%的總體繳費率已經在世界範圍內居於高位, 養老保險的繳費率、個人承擔部分與單位承擔部分都需要降低, 這應該不需要含糊。

其次, 個人帳戶的“充公”建議, 更是不可行。 養老金的個人帳戶, 本就是公眾的財產, 如果充公, 就是嚴重的公私不分。 顯然, 這對一些繳納了多年的、離世較早的公民來講, 就完全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 我國養老保險的參保率, 並不高, 自謀職業者、農民工參保率更是極低, 如果再將個人繳納的部分“充公”, 則就是打擊公眾參加社保的積極性。 到頭來,

我國養老體制的公信力將進一步降低。

解決養老金個人帳戶虧損、財力難以支撐的現實, 其實並非沒有更好的辦法。 除了讓公民“埋單”這樣的“損招”之外, 還有許多不會引起公憤的好辦法。 一是, 提高公共財政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 有資料顯示, 我國政府財政的社會保障支出僅占財政支出的12%, 遠低於發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 並且, 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 “繳納養老保險也是一種納稅行為”, 同理推之, 將由收稅而來的公共財政, 以養老福利的方式發回給公眾, 也是一種好辦法。

二是, 將部分國企利潤轉到社保中去。 國有企業, 是利用全民的公共資產實現了盈利, 國企利潤也應該是全社會的財富。 因此, 前央行行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長戴相龍就曾建議:將中央企業上繳利潤的20%,

劃撥到社保基金。 更有人估算, 如果按照央企利潤20%繳納社保資金, 每年的資金最少在6000億元以上。 這樣一來, 單單這一招, 就足以確保解決養老帳戶虧損問題。

三是, 推遲退休年齡。 今年“兩會”期間,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表示,

希望今年制定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 明年報經中央同意後公開徵求意見, 後年推出。 也就是說, 延退方案可能2017年推出, 2022年後實施。

除此之外, 各地方政府一直都在考慮養老金投資回報的問題。 對此, 筆者認為, 投資股市自然是風險極大, 但投資國債、理財產品等收益率不高但比較安全的項目, 是比較可行的。 當然了, 前提應該是, 對於社保基金的投資行為, 中央相關部門應該出臺具體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 同時, 還要確保監管到位。

養老金虧空, 不是多可怕的事。 相關部門、相關專家, 犯不著杞人憂天。 事實很明顯, 國人的壽命在延長、養老體制正在改革過程中, 這些都是各國養老管理部門都要面對的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情, 但讓廣大公眾來埋單的做法卻著實不妥。

但讓廣大公眾來埋單的做法卻著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