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
日常生活當中很多的朋友們, 因為做著公益事業, 也是在生病之後, 有些朋友們會選擇人體器官捐獻, 這種事也是非常偉大的, 而且在, 社會當中也是非常讓人值得讚美的, 那麼接下來的文章我們來瞭解一下人體器官移植條件是怎樣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人體器官移植, 保證醫療品質, 保障人體健康, 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人體器官移植, 適用本條例;從事人體細胞和角膜、骨髓等人體組織移植, 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人體器官移植, 是指摘取人體器官捐獻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臟、肺臟、肝臟、腎臟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 將其植入接受人身體以代替其病損器官的過程。
第三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 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人體器官移植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等工作。
第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 有權向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對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 有權向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 接到舉報的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並將處理結果向舉報人通報。
文章瞭解到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件, 首先在進行人體器官捐獻的時候一定要滿足好以上這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