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健康

孕期問診有哪些注意事項

孕早期的檢查和產期的健康宣教是各區婦幼保健站和醫院的共同職能, 大醫院醫療條件好就診者多但貼近性和便利性要差一些, 所以建議准媽媽們根據自身情況在日常保健上就近求助於所在區的婦幼保健機構。

孕婦“問診”很重要

專家介紹, “問診”對第一次到婦幼保健站檢查的女性而言極為重要。 懷孕12周後, 孕婦要到醫院做產前檢查, 建立產期保健病歷。 這個時候醫生首先要瞭解孕婦的一般情況, 除姓名、年齡、職業、結婚年齡、胎產次、末次月經及懷孕經過外, 還詢問孕早期有無病毒或其他感染,

用藥、接觸放射線史、胎動時間以及既往患病史、手術史和家族的遺傳病史等。 另外, 還要進行化驗檢查, 包括血尿常規、心電圖等, 檢查是否有愛滋病、梅毒等可能傳染給新生兒的疾病。 此外, 孕婦還可以做一次黑白B超, 瞭解胚胎的發育情況。

懷孕後要辦什麼手續及流程

懷孕後, 孕婦應先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辦事處防保站辦理《圍產保健保償協議書》, 然後持此協議書及本人身份證到所在區婦幼保健站辦理《圍產保健冊》及免費領取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卡, 進行初次產前檢查, 而後確定分娩醫院,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