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疾病

糖友查眼多勤合適

日前, 美國糖尿病學會(ADA)發佈了《ADA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立場聲明》, 建議患病3~5年後的糖友需每年進行一次眼部篩查。 第三軍醫大學西南醫院內分泌科周麗娜博士對此表示, 糖友眼部篩查強調個性化, 不同類型的糖友首次篩查時機不同, 一旦發生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無論哪型糖友, 建議每年複查眼部一次。 視力、眼壓、裂隙燈檢查、散瞳後的眼底檢查等, 是糖友眼部篩查最常規的專案。

根據最新指南, 1型糖友在發病5年內應接受首次散瞳眼底檢查;2型糖友在確診時進行首次散瞳後的全面眼科檢查。

眼底檢查正常者, 可考慮每兩年複查一次, 一旦發生任何程度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無論1型還是2型糖友, 隨訪時間應變為每年一次。 倘若視網膜病變進展或威脅視力, 則應增加隨診頻率。 由於懷孕可誘發、加重視網膜病變, 糖友應在孕前及懷孕頭3個月進行眼科檢查, 且整個孕期及產後一年密切隨訪。

周麗娜表示, 國外最新的糖友眼部病變篩查頻率, 有它的道理和可借鑒性。 但可否在我國糖友中推廣, 要視實際情況而定。 結合國內臨床情況, 1型糖友青春前期或青春期發病, 可在12歲開始篩查, 青春期後發病者一旦診斷即進行篩查, 每年隨訪一次;2型糖友確診時進行首次眼底檢查, 每年隨訪一次;妊娠糖友在孕前及孕期頭3個月接受篩查。

其中, 中度非增殖期病變每3~12個月隨訪一次, 重度非增殖期病變每1~3個月隨訪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