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是我們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疾病,
因為他具有一定的傳染性,
所以說它的治療是比較重要的,
但是在治療肺結核的過程中往往出存在一些誤區,
有些人在用藥之後症狀有所好轉的時候就認為是徹底康復了,
其實肺結核的治療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下面一起瞭解一下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
結核病臨床上有初、複治之分,
病人有排菌和不排菌之別,
結核菌有處於繁殖生長期和休眠靜止期之別。
抗癆藥物有作用於酸性環境和細胞內酸性環境的藥物,
還有作用細菌外得鹼性或中性環境的藥物,
一個合理正規的化療方案必然有二種或二種以上的殺菌藥,
合理的劑量、科學的用藥方法,
足夠的療程,
還要規律、早期用藥,
才能治癒結核病。
缺少哪一個環節都能導致治療失敗。
一、早期:對任何疾病都強調早診斷、早治療,
特別對結核病一定要早診斷、早治療、早期治療以免組織破壞,
造成修復困難,
肺結核早期、肺泡內有炎症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
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
同時細菌繁殖旺盛,
體內吞噬細胞活躍,
抗癆藥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
旺盛的細菌最能發揮抑制和殺滅作用。
早期治療可利於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
如不及時治療小病拖成大病,
大病導致不治癒,
一害自己,
二害周圍人。
二、聯合:無論初治還是複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藥、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藥造成難治病人。
聯合用藥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得藥物治療,
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
又能提高殺菌效果。
既有細胞內殺菌藥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藥物,
又有適合酸性環境內的殺菌藥,
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最佳療效。
並能縮短療程,
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三、適量:藥物對任何疾病治療都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劑量。
這樣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
又不給人體帶來毒付作用,
幾乎所有的抗結核藥物都有毒付作用,
如劑量過大,
血液的藥物濃度過高,
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泌尿系統、特別對肝肺可產生毒付反應,
劑量不足,
血液濃度過低,
達不到折菌、殺菌的目的、易產生耐藥性。
所以一定藥採用適當的劑量,
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四、規律:一定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律用藥,
因為結核菌是一種分裂週期長,
生長繁殖緩慢殺滅困難大的頑固細菌。
在治療上必須規律用藥,
如果用藥不當,
症狀緩解就停停用,
必然導致耐藥的發生,
造成治療失敗。
日後治療更加困難,
對規律用藥必須做到一絲不苟,
一頓不漏,
決不可自以為是。
五、全程:所謂全程用藥就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療方案,
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
一個療程三個月。
全療程一年或一年半。
短化不少於6個月或10個月。
要想徹底治療肺結核必須遵循以上五個原則、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才能確保查出必治、治必徹底。
通過瞭解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之後?我們知道肺結核的治療是特別重要的,
同時對它的治療時間也有了一定的認識,
在治療的過程中一定要按照醫生所說的進行及時複查,
不要總是症狀減輕了就認為是徹底康復了,
更不要總是半途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