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

肺結核是我們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疾病, 因為他具有一定的傳染性, 所以說它的治療是比較重要的, 但是在治療肺結核的過程中往往出存在一些誤區, 有些人在用藥之後症狀有所好轉的時候就認為是徹底康復了, 其實肺結核的治療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下面一起瞭解一下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

結核病臨床上有初、複治之分, 病人有排菌和不排菌之別, 結核菌有處於繁殖生長期和休眠靜止期之別。 抗癆藥物有作用於酸性環境和細胞內酸性環境的藥物, 還有作用細菌外得鹼性或中性環境的藥物, 一個合理正規的化療方案必然有二種或二種以上的殺菌藥, 合理的劑量、科學的用藥方法, 足夠的療程, 還要規律、早期用藥, 才能治癒結核病。 缺少哪一個環節都能導致治療失敗。 一、早期:對任何疾病都強調早診斷、早治療, 特別對結核病一定要早診斷、早治療、早期治療以免組織破壞,

造成修復困難, 肺結核早期、肺泡內有炎症細胞浸潤和纖維素滲出, 肺泡結構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 同時細菌繁殖旺盛, 體內吞噬細胞活躍, 抗癆藥物對代謝活躍生長繁殖, 旺盛的細菌最能發揮抑制和殺滅作用。 早期治療可利於病變吸收消散不留痕跡。 如不及時治療小病拖成大病, 大病導致不治癒, 一害自己, 二害周圍人。 二、聯合:無論初治還是複治患者均要聯合用藥、臨床上治療失敗的原因往往是單一用藥造成難治病人。 聯合用藥必須要聯合二種或二種以上得藥物治療, 這樣可避免或延緩耐藥性的產生, 又能提高殺菌效果。 既有細胞內殺菌藥物又有細胞外殺菌藥物,
又有適合酸性環境內的殺菌藥, 從而使化療方案取得最佳療效。 並能縮短療程, 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三、適量:藥物對任何疾病治療都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劑量。 這樣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 又不給人體帶來毒付作用, 幾乎所有的抗結核藥物都有毒付作用, 如劑量過大, 血液的藥物濃度過高, 對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泌尿系統、特別對肝肺可產生毒付反應, 劑量不足, 血液濃度過低, 達不到折菌、殺菌的目的、易產生耐藥性。 所以一定藥採用適當的劑量, 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四、規律:一定要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律用藥, 因為結核菌是一種分裂週期長, 生長繁殖緩慢殺滅困難大的頑固細菌。 在治療上必須規律用藥,
如果用藥不當, 症狀緩解就停停用, 必然導致耐藥的發生, 造成治療失敗。 日後治療更加困難, 對規律用藥必須做到一絲不苟, 一頓不漏, 決不可自以為是。 五、全程:所謂全程用藥就是醫生根據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療方案, 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 一個療程三個月。 全療程一年或一年半。 短化不少於6個月或10個月。 要想徹底治療肺結核必須遵循以上五個原則、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才能確保查出必治、治必徹底。

通過瞭解肺結核治療時間需要多久之後?我們知道肺結核的治療是特別重要的, 同時對它的治療時間也有了一定的認識, 在治療的過程中一定要按照醫生所說的進行及時複查, 不要總是症狀減輕了就認為是徹底康復了,

更不要總是半途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