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測:這些都是強迫癥的癥狀
“強迫行為”是指雖然自己也知道是不合理而愚蠢的, 欲不明就里的持續去作的癥狀而言。 要是不摸著一根根的電線桿、橋的欄桿、樓梯的扶手走的話, 就覺得不安心;出門的時候, 如果不是從右腳先踏出家門, 就會覺得不安;用餐時餐具的排列方式、就寢時寢具的場所、枕頭旁邊的東西不和往常一樣的話, 就睡不著;列車經過的話非數數看一共幾輛, 爬樓梯的時候也非數數看爬了幾級不成;一天不洗好幾次手就覺得坐立不安……似乎覺得不這么做的話, 就會發生什么倒霉的事似的, 其實本人也很清楚,
有些癥狀最重的人睡個覺好像辦什么儀式一樣有固定的程序。 洗澡的時候, 右手舀幾瓢水、左手舀幾瓢水也都一成不變。 邊數著樓梯邊上樓, 數錯的話, 重新下樓再數一次的人也有。 一旦陷于這種強迫行為中, 很自然的就會失去對現實的柔軟適應力,
“強迫行動”是說偶爾會有一種想作危險、愚蠢事情的行動, 像去自殺吧!放火吧!弄壞別人珍視的物品吧!殺了別人的孩子吧等等。 如果有小嬰兒在身邊就會有想把他踩過或丟擲的行動, 但并不一定真的會付諸實行。 這是一種“并不真心想作, 想想而已”的行動恐懼。 對著對面的人(特別是男性碰到女性時), 想說出猥褻的話的那種行動;看話劇看到一半, 突然想奔上舞臺的行動;在嚴肅的儀式進行中突然想大吼大叫的行動等等, 都屬于強迫行動的一種。
當你經常地、反復地思索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不能自我控制時, 當你經常地迫使自己做一些無實際意義的事情而不能自我控制時,
1.反復思考一些無實際意義的問題。 如:人的耳朵為什么生長在頭顱兩側?
2.經常強迫自己計算毫無意義的數字, 如一邊走路一邊數多少步。
3.老是強迫自己回憶某些往事。
4.總擔心自己在某一場合失控而做出違法的事。
5.自己不明白也無法控制地反復洗手或換衣服。
6.總懷疑門或抽屜沒鎖上而反復檢查幾遍。
7.信寄出后常懷疑地址寫錯, 后悔當初沒有反復檢查。
8.在某些場合所想的和所做的總有矛盾, 如站在橋邊就幾乎忍不住要跳河。
9.對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或現象, 追根尋源總想弄明白,
10.見到或聽到某件事總會聯想到別的事, 如:見到車禍即聯想自己親人的意外。
11.為擺脫強迫癥狀而刻板地、重復地做一些儀式性動作, 如擺脫反復洗衣服而不停地搓手。
12.上床后浮想聯翩, 難以入睡。
13.害怕會演變成精神病, 怕無法醫治而悲觀。
14.明知自己所想的或所做的事是不合理的而又無法擺脫, 因而深感痛苦, 焦慮不安。
如果你的癥狀符合上述提示中任何四項或四項以上的話, 那么你就可能患強迫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