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搏的危險程度是如何評定的?
不同患者由於病情的差異, 發生心臟早搏後果也有區別, 早搏的性質、是否頻發、是否伴有器質性心臟病等因素常常用於評價其危險程度。
評定一:心臟早搏後果的嚴重與否, 和早搏的種類、發作頻率、是否伴發基礎性病變都存在關聯, 需要通過全面檢查, 瞭解病情, 指導治療。 每分鐘早搏出現超過6次即為頻發, 可能影響正常血供, 伴發器質性心臟病等基礎性病變則往往較為危險。
評定二:心臟早搏的危險程度與症狀明顯與否並不直接相關, 即使患者未出現心慌、胸悶、頭昏、噁心等症狀, 也不可掉以輕心。
評定三:通常而言, 生理性心臟早搏如果偶然發作的, 一般不會引起很大的危險, 可以定期複查, 無需特殊處理。 然而, 病理性因素引起的心臟早搏可能會誘發嚴重心律失常,
評定四:如果相關檢查結果未見明顯異常, 多沒有大礙, 存在心臟早搏者無需太過擔憂, 注意消除誘因, 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有利於減少早搏的出現。 清淡飲食, 避免辛辣刺激, 戒除煙酒。 規律作息, 不要熬夜, 避免過度勞累。
評定五:不同患者由於病情的差異, 發生心臟早搏後果也有區別, 早搏的性質、是否頻發、是否伴有器質性心臟病等因素常常用於評價其危險程度。 生理性偶發早搏一般沒有太大問題, 注意心理調節, 避免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