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貝酸鋁片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通用名稱:氯貝酸鋁片
英文名稱:Aluminium Cloridrate Tablets
商品名稱:氯貝酸鋁片
【是否處方】處方藥
【是否醫保】否
【運動員慎用】否
【性 狀】本品為白色片。
【藥理作用】本品屬氯貝丁酸衍生物類血脂調節藥, 在胃中不分解, 對胃無刺激, 在腸道 鹼性環境中分解為氯貝丁酯而起作用。 通過降低極低密度脂蛋白的量, 達到降血 脂的目的, 但其降血脂作用的機理並未完全明瞭, 可能涉及抑制肝臟脂蛋白(特 別是極低密度脂蛋白)的釋放和膽固醇合成, 改變肝臟甘油三酯合成, 加強脂蛋 白酯酶的作用, 增加固醇類分泌並從糞便中排出,
【藥代動力學】本品從胃腸道吸收完全但緩慢。 血漿蛋白結合率高, 可達95%-97%。 口服 單次劑量後2-6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 降血脂作用在服藥2-5日內出現, 停藥3周後作用消失。 半衰期在正常人為6-25小時。 口服後在腸道內迅速去酯化, 並在肝臟內經首關代謝產生有活性的氯貝丁酸, 口服劑量的95%-99%以游離型 或結合型代謝物的形式經腎臟排泄,
【適 應 症】本品用於治療成人飲食控制療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 其降甘油三酯作用較降膽固醇作用明顯, 對Ⅲ、Ⅳ、Ⅴ型血脂蛋白過高症有效。 但本品不能完全代替飲食控制療法, 只能用作在控制飲食基礎上的輔助治療。 此外, 氯貝丁酯現臨床上用於動脈粥樣硬化及其繼發症, 如冠狀動脈病、腦血管疾病、周圍血管病及糖尿病所致的動脈病等。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 口服, 一次0.25-0.5g, 一日3-4次。 為減少胃腸道反應, 本品宜與飲食同進, 開始時宜採用小劑量, 以後逐漸增量, 但在治療的第一個月內應達到規定劑量, 停藥時最好也採取遞減方式;有時在開始服藥的第一個月內療效不顯著, 繼續服用可見效,
【不良反應】1、臨床上最常見的是胃腸道不良反應有噁心、腹瀉、嘔吐、食欲不振、脹氣 等; 2、長期應用本品可明顯增加膽石症發生的危險;使膽囊疾患症狀加劇而需手 術。 3、有增加周圍血管病、肺栓塞、血栓性靜脈炎、心絞痛、心律失常和間歇性 跛行發生的危險。 臨床上偶見胸痛、氣短、心絞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氨基轉移酶增加, 但並非由於心肌梗死。 4、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 ① 心律失常; ② 白細胞減少或貧血而有發熱、寒戰、聲啞、背痛、排尿困難; ③ 因腎臟毒性作用而見血尿、尿少、腳與下肢浮腫。
【禁 忌】1、對氯貝酸鋁過敏者禁用; 2、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 因本品可促進膽固醇排泄增多, 使原已 較高的膽固醇水準增加; 3、有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因為在腎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導致 橫紋肌溶解和嚴重高血鉀。
【注意事項】1、下列情況慎用: ①膽石症, 本品可使膽道併發症增多; ②肝功能不全, 此時蛋白結合率減少但半衰期不變; ③甲狀腺機能亢進, 本品可激發肌病; ④潰瘍病, 可能促使其再活動; ⑤腎功能不全, 清除率降低使不良反應發生率增加, 尤其是肌病; ⑥對本品不耐受。 2、用藥期間定期檢查: ①全血象計數, 尤其治療前有貧血或白細胞計數減少者; ②血肌酸磷酸激酶, 尤其在尿毒癥患者; ③肝功能試驗包括血氨基轉移酶, 在治療前、最初2月每月、以後每2月各檢查一次, 起效後每4月檢查一次; ④鑒於本品需長期服用, 應定期檢查血脂水準, 在剛開始的幾個月需經常測 定, 以後可間斷測定,
【相互作用】1、本品與抗凝藥同時使用時,可明顯增加其抗凝作用,故須經常測定凝血酶 原時間以調整抗凝藥劑量,使之維持在理想的範圍內,預防出血併發症的出現。 2、本品與呋塞米同時使用,可增加兩者各自的效果,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對於低蛋白血症者。 3、本品可替換酸性藥物如苯妥英或甲苯磺丁脲的蛋白結合位點,因此當與上 述藥物或其它高蛋白結合率的藥物合用時,應注意可使後者的藥效增加,如與口 服降糖甲苯磺丁脲合用,使其降糖作用加強。 4、本品有可能引起肌病或橫紋肌溶解,因此應儘量避免與HMG-CoA還原酶 抑制劑,如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合用,以減少兩者嚴重肌肉毒性發生的危險。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1、服用本品的育齡婦女應採取嚴格的避孕措施,如準備懷孕,則應在受孕前 若干個月停藥。2、妊娠婦女禁止使用,本品對妊娠的影響的研究不充分,目前尚不知本品是 否會對胎兒造成危害或影響生殖功能,但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通過胎盤屏障, 在胎兒體內蓄積,血漿藥物濃度較母體更高,可能是胎兒排出本品的酶系統尚未發育成熟。 3、哺乳期婦女禁用,因本品的活性代謝物可排泌進入乳汁。
【老人用藥】老年人如有腎功能不良,須適當減少本品劑量。
【貯 藏】密封保存。
【規 格】0.25g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20064703
應考慮停藥,如急性嚴重感染、低血壓、大型手術、創傷、嚴重的代謝、內 分泌或電解質失調、癲癇活動等;如血肌酸磷酸激酶顯著升高或肌炎診斷成立, 則應停藥。6、在治療高血脂的同時,還需關注和治療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種原發病,如甲 狀腺機能減退、糖尿病等。7、某些藥物也可能引起血甘油三酯升高,如雌激素、噻嗪類利尿藥和β阻滯 劑等,停藥後,則不再需要相應的抗高血脂治療。8、飲食療法始終是治療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鍛煉和減輕體重等方式,都 將優於任何形式的藥物治療。9、鑒於本品可導致腫瘤發生,加重膽囊疾病等方面的不良反應,應嚴格限制 其適應症在適當的範圍內。並且在沒有顯著療效的情況下,應予以停藥。【相互作用】1、本品與抗凝藥同時使用時,可明顯增加其抗凝作用,故須經常測定凝血酶 原時間以調整抗凝藥劑量,使之維持在理想的範圍內,預防出血併發症的出現。 2、本品與呋塞米同時使用,可增加兩者各自的效果,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對於低蛋白血症者。 3、本品可替換酸性藥物如苯妥英或甲苯磺丁脲的蛋白結合位點,因此當與上 述藥物或其它高蛋白結合率的藥物合用時,應注意可使後者的藥效增加,如與口 服降糖甲苯磺丁脲合用,使其降糖作用加強。 4、本品有可能引起肌病或橫紋肌溶解,因此應儘量避免與HMG-CoA還原酶 抑制劑,如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合用,以減少兩者嚴重肌肉毒性發生的危險。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1、服用本品的育齡婦女應採取嚴格的避孕措施,如準備懷孕,則應在受孕前 若干個月停藥。2、妊娠婦女禁止使用,本品對妊娠的影響的研究不充分,目前尚不知本品是 否會對胎兒造成危害或影響生殖功能,但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通過胎盤屏障, 在胎兒體內蓄積,血漿藥物濃度較母體更高,可能是胎兒排出本品的酶系統尚未發育成熟。 3、哺乳期婦女禁用,因本品的活性代謝物可排泌進入乳汁。
【老人用藥】老年人如有腎功能不良,須適當減少本品劑量。
【貯 藏】密封保存。
【規 格】0.25g
【批准文號】國藥准字H2006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