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與風濕性關節炎的臨床區別
在19世紀中葉之前, 人們往往將兩者混為一談。 隨著科技醫療發展, 人們對類風濕也認識得越來越清楚。 類風濕性關節炎這一病名是1858年由英國醫生加羅德首先使用的。 1896年舍費爾和雷蒙將該病定為獨立的疾病, 同年斯蒂爾對兒童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作了詳細的描述。 1931年塞西爾等人發現類風濕病人血清與鏈球菌的凝集率很高, 1940年瓦勒發現類風濕因數。 1945年卡維爾蒂、1961年斯勒芬分別提出類風濕發病機理的自身變態反應理論, 並得到確定。 1941年美國正式使用“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名。 目前, 除中、英、美三國使用“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名外,
一、類風濕和風濕有某些相似之處, 如都有風、寒、濕外因及關節疼痛, 但兩者有本質的不同。
1、病因不同:風濕病多數應稱風寒濕性關節痛, 寒冷地區絕大部分是這類風濕病, 不累及心臟、不破壞骨質、絕大多數可治癒, 從中醫角度看風濕病屬寒痹症, 而類風濕和強直性脊柱炎屬熱痹症, 即使有畏寒症狀也是真熱假寒或裡熱外寒。 有少數風濕熱病人系鏈球菌感染所致, 而類風濕屬自身免疫病。
2、病理和症狀不同:風濕病是脈道內血液迴圈不暢陰寒而痛。
3、治療法則不同:風濕病用一般抗風濕西藥或中醫祛風散寒、活血化瘀藥常能速愈, 而類風濕用一般抗風濕中西藥不但不能治癒, 有時反而會越治越重。
類風濕關節炎與風濕性關節炎的臨床區別
1、風濕性關節炎是風濕熱在關節的表現, 是一種叫“溶血性鏈球菌”的細菌感染人體後引起的。 症狀主要有:
(1)風濕性關節炎:表現為多發性膝、踝、肩、肘、腕等大關節的紅、腫、熱、痛和活動障礙, 且具有遊走性的特點。
(2)風濕性心臟病:表現為心慌、氣促、呼吸因難、心臟雜音、心力衰竭等。
(3)風濕性舞蹈病:表現為四肢和面部的不自主快速運動。 此外, 還可出現風濕性皮下結節、皮膚紅斑、肺炎、胸膜炎、風濕性心臟瓣膜病變(如二尖瓣狹窄、二尖瓣關閉不全等), 關節畸形少見。
2、類風濕性關節炎是類風濕在關節的表現, 其病因不明, 可能與寒冷、潮濕、病毒感染、遺傳因素等有關。 可分為:
(1)全身型:表現為發熱, 隨體濕升降而時隱時現的皮膚疹, 肝、脾、淋巴結腫大, 貧血等, 關節炎出現較晚。
(2)多關節型:表現為指、趾等小關節的進行性、對稱性的腫痛和功能障礙, 晚期可發展到大關節。
(3)少關節型:表現為膝、踝、肘等大關節的腫痛和活動障礙。 類風濕在活動期找不到鏈球菌感 染的證據,
類風濕性關節炎則屬於自身免疫性疾病, 雖不屬於遺傳性疾病, 但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 多發生於20~40歲女性。 早期症狀多為關節疼痛、腫脹、發僵、活動不便, 時輕時重, 反復發作, 遷延不愈, 常遺留骨關節強直畸形。 雖然少數病人可有心血管疾病, 但絕大多數病人無心臟症狀, 類風濕因數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