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疼痛是哪些原因造成的
皮膚疼痛是由於多種皮膚疾病引起的, 皮膚的疼痛可以判斷為不同的性質, 不同的原因造成的, 常見的有淋巴結腫大, 皮膚的皰疹, 皮膚表面的損傷或是內在的因素, 都有可能會導致間接性的皮膚疼痛發生, 作為患者在平時一定要注意, 並且及時的到醫院查明原因, 選擇合適的方法治療。
皮膚疼痛多因皮膚病引起, 根據疼痛時伴有的其他症狀, 可以判斷皮膚病的性質;
1.若皮膚局部疼痛, 或伴隨局部淋巴結腫大, 爾後1-3天后在疼痛部位發生密集成簇的小米粒大小的水皰疹, 皰液澄清, 逐漸混濁,
2.若皮膚疼痛發生於冬季, 且在手、足、面等外露處, 初期蒼白、麻木, 繼而水腫或青紫形成瘀斑, 則可能為凍瘡。
3.若皮膚疼痛發於足掌接觸鞋底的著力點或手指、足趾、受壓和摩擦部位, 且痛處出現蠶豆大或豌豆大、淡黃色至深黃色不等、呈圓錐形角質增生體, 其基底向外略高於皮面, 表面光滑有明顯皮紋、質堅實稍透明, 一般皮膚損害可有數個, 對稱發生, 有此等症狀者, 中醫稱為“肉刺”, 也稱雞眼。
4.若皮膚疼痛發於冬季, 且在手指、手掌、足跟、足躁、足底外緣等皮膚角質層厚或經常摩擦的部位出現多處淺在裂紋, 皮膚乾燥粗糙, 裂紋有時深達真皮及皮下組織, 此症通常為手足皸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