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勇強健康管理師:洗澡的注意事項
洗澡水的溫度, 以接近體溫37℃左右的溫度最好。 不宜過熱、過冷。 如過熱, 輕者刺激皮膚, 重則輕度燒傷, 有灼痛感;過冷時,
洗澡的時間一般在30分鐘內為好。 時間過短沒洗透, 過長會大量出汗, 容易脫水。
飽餐後不宜馬上洗澡, 因為餐後胃腸道工作增加, 血液集中在胃腸, 如果洗澡, 由於全身皮膚血管擴張, 使較多的血液流向皮膚, 腦和心臟等器官的血液供應相對減少, 易因缺血缺氧而發生暈厥。 反之, 饑餓時也不宜洗澡, 否則會出現低血糖而發生虛脫。
洗澡的次數, 夏天每日1次, 春、秋季每週1~2次, 冬季每週1次。 油性皮膚可適當增加次數, 幹性皮膚略為減少。
劇烈運動後不要馬上洗澡, 以免發生頭昏、虛脫。
皮膚病患者洗澡最好洗單池, 不要洗大池, 以免傳給他人。
患者怎樣洗澡?
患者洗澡應根據不同的病情而定。
高血壓患者每天可在39℃~40℃水溫中沐浴20~30分鐘。 開始沐浴時, 或沐浴不久, 可能會引起血壓上升, 但很快又會自然下降, 不久又緩緩上升, 而離開浴池時, 血壓又會下降, 並維持2---3小時。 一般可下降2~2.7千帕。 如果每天沐浴, 連續2--3周, 即使停止3周沐浴, 血壓也不會再度升高。 可見, 沐浴對高血壓患者還是適用的。 不過, 過高的血壓是不宜到很熱的水中沐浴的, 而且水溫不能超過40℃。 沐浴時間儘量保持30分鐘, 不應半天或整天泡在浴池中。
糖尿病患者因多伴有動脈硬化性疾病, 因此也應避免高溫沐浴, 水溫控制在38℃~40℃, 沐浴時間也不能太長。
胃病患者可泡在42℃~43℃熱水中, 這樣可起到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 沐浴可促進食欲, 因此患者可在餐前1小時做短時間熱水浴。
緩或胃下垂及胃腸蠕動減弱, 可在深底的浴盆中沐浴, 讓腹部充分受到水的壓力, 使其發揮由內臟向上推壓和鍛煉腹部肌肉的效能。
腰痛患者一般可在40℃~41℃水中進行較長時間的浸浴。 由於患部血管受到刺激, 可消除充血, 進而緩和疼痛。 如果腰扭傷為急性劇痛, 則不宜進行沐浴, 待劇痛緩和後開始。 一般先泡在38~C左右水中, 然後逐漸升溫, 上升到40℃~42℃, 這樣不僅能消除疼痛部位的緊張, 又可促進新陳代謝。 急性扭傷, 如立即進行高溫沐浴, 反而可使疼痛加重。
神經官能症患者常有疲倦、頭昏、目眩、食欲缺乏、手腳發熱和發冷、失眠等表現,
如患有其他疾病者, 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嚴重患者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特別是年齡大者或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