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內固定術的適應症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當發生骨折的時候可以用骨折內固定術的方法來解決, 但是骨折內固定術不是對每一種骨折病症都適合。 那麼骨折內固定術的適應症有哪些呢?針對這個問題, 醫生為我們做了以下具體介紹, 想要知道的話就和我一起來看一看吧。
當發生骨折時用金屬螺釘、鋼板、髓內針、鋼絲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斷骨內將斷骨連接固定起來的手術, 稱為骨折內固定術。
適應症:
1.骨折復位後, 用外固定或牽引難以保持骨折端復位者, 應行內固定:①骨折一端有肌肉強烈收縮者(如尺骨鷹嘴骨折、脛骨結節骨折、髕骨橫斷骨折等);②關節內骨折, 特別是下肢的負重關節, 需要解剖重定者;③一骨多處骨折或全身多發性骨折, 單用外固定難以維持復位或不利於護理和併發症的預防者;④脊柱骨折合併截癱, 術後為保持脊柱的穩定性者。
2.內固定可以促進骨折癒合者。
3.骨折治療不當或其它原因所致的不癒合;先天性脛骨假關節症;骨切除術或嚴重損傷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損等。 在治療中需要同時作骨移植, 必須有牢靠的內固定, 才能保證植骨的癒合。
4.按計劃切骨矯正畸形後, 需行內固定, 以保持矯正後的良好位置(如膝、肘部內、外翻的切骨矯形術, 股骨轉子間、轉子下切骨術, 脊柱切骨術等)。
5.8~12小時以內、污染輕的開放性骨折, 徹底清創和復位後, 可行內固定術。 但以簡單的內固定物為宜(如螺釘、鋼針、鋼絲、小型鋼板等)。
醫生通過上面的內容為我們詳細介紹了骨折內固定術的適應症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