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部惡性腫瘤診斷及治療
診斷
1.病史 注意有無血性鼻分泌物(血染涕)、鼻阻、頸部包塊、頑固的中耳腔滲液、耳悶及聽力減退, 有無複視、頑固性頭痛而不能以其他病變解釋者。
2.檢驗 作EB病毒補體結合試驗、玫瑰花結試驗, 晚期患者應定期查肝、腎功能, 血常規等。
3.體檢
①前、後鼻鏡、纖維鼻咽鏡或鼻內鏡檢查, 注意鼻咽部各壁的形態、有無腫塊或潰瘍、觸之是否容易出血;
②耳部檢查, 注意鼓膜及聽力有無改變;
③頸部觸診, 注意頸部腫塊的位置、大小、硬度、活動度、與表面皮膚是否粘連;
④檢查有關顱神經功能是否異常;
⑤注意全身情況, 有無遠處轉移,
4.鼻咽部活檢 必要時可作頸部淋巴結活檢、脫落細胞或頸淋巴結穿刺抽吸病理檢查。
5.肝脾、頸淋巴結超聲波檢查。
6.X線檢查 顱底、胸部及有症狀部位的骨骼攝片, 必要時作鼻咽部鋇膠漿造影。 有條件應作頭顱及鼻咽CT或MRI檢查。
7.肉眼螢光檢查法 利用鼻咽癌吸收螢光素比正常組織多的特點, 口服或靜脈注射螢光素1g, 在稍暗房間內用紫外線燈觀察鼻咽處, 癌腫呈深黃色或淡黃色。 正常粘膜呈紫藍色。
治療
1.以放射治療為主, 進行深部X線、60Co、電子加速器外照射或(和)後裝內照射。
2.中醫中藥治療, 以扶正為主, 佐以活血祛瘀解毒。 常與放療、化療配合使用。
3.嚴格選擇手術治療。 早期原發鼻咽癌、分化較高的鱗癌、淋巴上皮癌、梭形細胞癌、腺癌等病灶較局限、放射治療後局部復發者,
4.晚期及有遠處轉移者, 可試用化療(包括動脈灌注、局部化療)。
出院標準及隨訪
治療結束, 無明顯不良反應者可出院。 一般狀況良好, 有條件的可在門診放療。 在所屬醫療單位就近隨訪, 1~3個月複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