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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防曬,你準備好了嗎

萬物生長靠太陽, 適當的陽光對人體是有益的。 但置身於炎炎夏日過度暴曬, 不僅會曬黑, 還很有可能被曬傷, 變老, 甚至致癌。 這絕非危言聳聽。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皮膚科李利教授指出, 過度或長期的日光照射能加速皮膚衰老, 嚴重時還會誘發和加重光感性皮膚病, 更嚴重者, 還可以誘發皮膚腫瘤。 如今, 防曬有利於健康已經成為共識。 那麼, 有哪些有效的防曬方法?如何做到合理防曬?皮膚病患者、小孩子、老人、孕婦等特殊人群應如何防曬?帶著這些問題, 記者採訪了相關皮膚科專家。

過度日曬危害不小

陽光中主要有紫外線、可見光、紅外線, 對皮膚的影響各不相同。 據空軍總醫院皮膚科主任醫師劉瑋介紹, 對皮膚影響最大的是紫外線。 其中, 短波紫外線(UVC)被臭氧層吸收, 無法到達地面對皮膚造成影響。 中波紫外線(UVB)可到達皮膚, 主要作用於表皮層, 可造成急性曬傷, 表現為陽光暴曬部位出現鮮紅色的斑片與腫脹, 重者出現水皰, 自覺灼熱和刺痛, 數日後紅斑逐漸消退, 可出現脫屑和色素沉著。 長波紫外線(UVA)是令皮膚提前衰老的最主要原因。 它主要作用於皮膚真皮層, 引起皮膚光照部位的彌漫性灰黑色色素的沉積, 使皮膚曬黑, 並導致脂質和膠原蛋白受損, 引起皮膚的光老化甚至皮膚癌, 其作用緩慢持久, 具有累積性,

且不受雲層、透明玻璃窗的阻擋, 即使陰天下雨也如此。 此外, 可見光和紅外線也可到達皮膚的深層結構, 過度照射也可以引起皮膚紅斑和膠原蛋白流失, 導致皮膚光老化。

昆明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皮膚科主任醫師何黎指出, 紫外線引發的多種光皮膚病, 如光老化、光線性皮膚病、光加劇性皮膚病、光線致癌, 需要引起皮膚科醫生的高度重視。 而長期防曬是防止皮膚衰老、光皮膚病發生的重要措施。

防曬措施要心中有數

一提到防曬, 許多人腦海中就閃現出“防曬霜”三個字。 事實上, “防曬”不只是“防曬霜”那麼簡單。 防曬措施有很多種, 包括規避性防曬、遮擋性防曬和化妝品防曬三種, 而“防曬霜”僅屬於化妝品中的一類產品。

規避性防曬, 就是避免在紫外線過強的情況下出行。 它是最簡單也是最省錢的防曬。 一天當中紫外線最強的時段是上午10時到下午4時之間, 建議儘量不要到戶外活動;必須外出時儘量在樹蔭、山坡陰面從事戶外活動。

遮擋性防曬, 就是所謂的“硬防曬”, 即採用物品遮擋日光來達到防曬的目的, 比如出門打遮陽傘、戴遮陽帽、戴墨鏡、穿防曬衣或長袖長褲等。 評價織物防曬性能的指標為紫外線防護係數(UPF)。 UPF值越高防護效果越好。 我國紡織品的UPF值最高標識為50+。 建議選購UPF值大於25、紫外線透過率小於5%標識的織物產品。 帽子帽檐的邊長最好在7.5釐米以上, 才有較好的防曬效果。 墨鏡要選擇鏡片足夠寬大, 同時最好選購能覆蓋全部紫外光的遮陽鏡,

鏡片以深色為宜, 但不能影響視覺。 專家提醒, 夏天一些女性騎車穿的爆款薄紗防曬服, 基本沒什麼防曬能力。

防曬化妝品, 直接塗抹在皮膚上, 通過吸收、反射、散射紫外線或抗氧化作用達到防曬的目的。 劑型有霜、噴霧、凝膠、油、固體、粉劑、乳劑等, 其中防曬霜最常見。

防曬化妝品的防曬效果怎麼樣?日光防護係數(SPF)和防曬指數(PA)說了算。 SPF表示UVB的防護效果, 後面的係數指紫外線對皮膚的照射不致傷害的一個時間範圍。 例如:一般亞洲人在強烈日曬下, 皮膚只需10分鐘左右即可發生紅斑, 如果防曬產品SPF值為15, 那麼理論上, 塗抹後可在太陽下停留150分鐘而皮膚不被曬紅。 當產品SPF值在2~50時, 防曬效果逐漸提高;當產品的實測SPF值大於50時,

效果增加就不太明顯了。 防護UVA的防曬指數以PA表示。 也就是在日照多久之內不會被曬黑, 分為4級:PA+、PA++、PA+++、PA++++, PA等級越高, 表示防曬黑的能力越強。

何黎提醒, 在高原、室外活動者要選擇SPF大於30、PA+++的防曬產品, 在平原、室內活動者, 可選擇SPF大於20、PA++的防曬產品。 在外出前20分鐘~30分鐘要塗抹防曬霜, 並且在室外每天要塗抹3~4次防曬霜才能起到很好的防曬效果。 李利也指出, 一般在塗抹防曬霜時, 用量應達到2毫克/釐米2;但生活中人們一般塗擦量只有該劑量的1/4~1/2, 防曬效果大大降低。

特殊人群要特別注意

光線性皮膚病, 如慢性光化性皮炎、光線性癢疹等患者, 皮膚出現增厚苔蘚化, 要在防曬的同時注意使用保濕劑。 而光加劇性皮膚病, 如敏感性皮膚、玫瑰痤瘡紅斑期等患者,

易於過敏, 其防曬產品應選擇無酒精、無香料、無高致敏性原料的配方, 並且在使用新的防曬產品前, 先做皮膚試驗。 黃褐斑或炎症後色素沉著的患者, 要把防曬作為一線治療措施。 白癜風患者由於缺乏黑色素的保護, 需要選擇寬波段的防曬劑。

為維持生長發育需要, 嬰幼兒可以每天進行1~3次日光浴, 每次10分鐘左右, 但需避開紫外線最強的時段——上午10時到下午4時。 何黎指出, 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皮膚嬌嫩, 不建議使用防曬劑。 可以採用衣物等遮蓋防曬。 6個月~2歲的嬰幼兒, 仍然以衣物遮蓋防曬為主, 也可選用SPF10、PA+以內的物理性防曬產品, 以霜劑或粉質產品為宜。

對於老年人等骨質疏鬆高發的人群, 每日20分鐘的陽光照射完全可以滿足人體代謝需要。為預防皮膚腫瘤的發生,長時間在陽光下活動,也應採取防曬措施。孕婦使用防曬劑,可減少黃褐斑發生率或阻止妊娠期皮損進一步加重,所用的防曬產品配方應更簡單、更安全,風險評估要求更高。

雖然夏日陽光強烈,但只要防曬措施得當,依然可以在陽光下自由穿行。準備好了嗎?Let’s go! 每日20分鐘的陽光照射完全可以滿足人體代謝需要。為預防皮膚腫瘤的發生,長時間在陽光下活動,也應採取防曬措施。孕婦使用防曬劑,可減少黃褐斑發生率或阻止妊娠期皮損進一步加重,所用的防曬產品配方應更簡單、更安全,風險評估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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