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女漢子”一詞頗為流行,
引無數線民展示調侃的技藝。
他們運用誇張、反諷、戲說等修辭學手段,
建構出性別模糊的怪誕形象,
極力渲染相關女性的反常品格。
事實上,
現實生活中的“女漢子”並非退化過程產生的變異物種,
也沒有跨越性別的邊界,
她們只是不願意屈服於流行的性別美學,
適度彰顯自己對於力量的追求。
按照流行的標準,
女性越纖細、柔順、嬌媚,
就越能受到寵愛。
有人可能想當然地認為,
這種性別美學符合陰陽之道。
但歷史事實並非如此:母系社會中的女性曾撐起大半個天空,
不可能沉湎于陰柔之美;在男權社會建立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
女性依舊要承擔不輕鬆的職責,
譬如耕種、保家衛國、扶老攜幼等。
《周易》對應坤道的女性必須具有載物的厚德。
倘若身心過於柔弱,
怎麼載物?又何厚之有?秦朝以前的性別美學主張女人應該“至柔而動也剛”。
在《詩經》等民間文學作品中,
“佳人”就是“碩女”。
也就是說,
優秀的女性不僅要“巧笑倩兮,
美目盼兮”,
而且應該高大健碩。
由創作於北魏時期的《木蘭詞》,
我們可以推知“碩女”的形象。
詩中的木蘭不過是一個民間女子也,
但“易男裝,
市鞍馬,
代父從軍”後,
溯黃河,
度黑山,
轉戰驅馳12年,
數建奇功,
受到皇帝的嘉獎。
在這12年間,
她身邊的小夥伴竟然“不知木蘭是女郎”,
足見其英武程度。
顯然,
木蘭就是古代“女漢子”中的佼佼者。
其實,
西方人也曾長期推崇“碩女”。
在古希臘,
柏拉圖曾強調:“女孩子從小就要充分練習舞蹈和帶盔甲的戰鬥,
長大了要參加軍事指揮、集體操練,
還要使用各種武器。
”出於實用方面的考慮,
文藝復興以前的西方人很少以女性秀美為榮,
名畫、雕塑、舞臺上的女性形象幾乎個個身材高大豐滿。
不過,
男權社會的女性無權為自己制定審美尺度。
作為佔據優勢地位的男性,
希望女性柔弱、纖細、嬌媚,
襯托他們的強悍和威嚴。
一旦生活條件趨於優裕,
男人就會宣導這類性別美學。
在中國,
唐朝時期的人們雖然仍欣賞女性的豐腴之美,
但渲染“櫻桃樊素口,
楊柳小蠻腰”的風尚已經出現,
而且日益不可小覷。
到了宋朝,
裹小腳之風先是在貴族階層流行,
逐漸擴展到尋常百姓家,
最終將不合理的性別美學推到極致。
纏足究竟始於何時,
已不可考。
據不可靠的傳說,
這個陋俗的始作俑者是五代十國時南唐國君李煜。
這位沒落帝王在詩詞方面的造詣頗深,
但其審美偏好卻可以寫入變態心理學——偏愛小腳女性。
受他影響,
一些貴族女孩開始裹足,
試圖以局部器官的嬌小取悅男性。
隨著時間的推移,
這種貴族美學開始影響平民階層,
最終危害尋常百姓的後代。
到了清朝,
裹小腳之風已經覆蓋了華夏大地。
腳小的女性備受男權社會的青睞。
在無數男人的夢中,
三寸金蓮的形象時常喚起無限的愛憐。
只有符合男人設定的尺度,
女性才能顯現為“美麗的性別”。
某些留著“天足”的女性會刻意遮蓋自己的下半身,
以免“露了馬腳”。
在這種語境中,
高大、豐滿、強壯的女性通常屬於較低的社會等級,
“臀圓、臉紅、穿著寬大的粗布衣服”的農婦幾乎總是被放逐到美學世界之外。
在西方,
同樣的轉折也早已發生,
同樣深刻地影響了女性的命運。
到了文藝復興時期,
歐洲人的生活條件日趨優裕,
有關秀美的言說開始流行:“身材、毛髮和手要長,
耳朵、腳、牙齒要短,
指甲、嘴唇、面頰要紅,
腹部、嘴、肋部要細。
”隨著這類性別美學的興起,
與女性相關的身體規範日益趨於極端化,
最終造就了女性的束腰之風:“布拉邦特‘非常貼身的’緊身上衣能使‘上身顯得優雅並且苗條’,
西班牙女上裝‘兩側那麼窄’,
人們難以理解它如何能夠容下身體。
不管怎樣,
瘦身強調上裝要‘短’、‘挺’、‘緊’。
……而唯一一種不束腰的特殊情況就是穿寬大的喪服時,
這時外形可以忽略不計。
”([法]喬治·維加萊洛,
《人體美麗史》)為了凸顯自己苗條的身材,
有些女性甚至會摘掉自己的軟肋:美最終成了殘酷的代名詞。
現在看來,
裹小腳和束腰都會使女性處於殘疾狀態。
隨著女權主義在19-20世紀的興起,
這兩種風俗已經先後被廢除。
遺憾的是,
束腰和裹小腳之風雖已被禁止,
但它們所隸屬的性別美學並未退出歷史的地平線。
後者仍以各種名義強調女性的柔弱特徵,
推出各種違背平等原則的身體意象,
用紛繁的文化符號遮掩其病態品格,
以各種方式誘導女性就範。
面對這套死而不僵的性別美學,
我們應該隨時行使說不的權利。
(作者為深圳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