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不能用的8種抗菌藥物類
四環素可致胎兒畸形、牙齒變黃, 還能引起先天性白內障、長骨發育不全。
鏈黴素和卡那黴素可致先天性耳聾、腎臟受損。 氯黴素可致胎兒骨骼機能抑制, 致使新生兒肺出血。
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的氧氟沙星、環丙沙星等, 可抑制DNA旋轉酶, 阻礙蛋白質合成, 應避免在妊娠期使用;
甲硝唑(滅滴靈)有致突變作用, 妊娠早期不宜使用;
氯黴素可致灰嬰綜合征, 妊娠期不宜使用。
鏈黴素、慶大黴素、阿米卡星有可能影響胎兒聽力及損害腎功能, 妊娠期間避免使用。
青黴素、頭孢菌素類(先鋒黴素類)藥物的血-胎盤屏障穿透性不高,
紅黴素和克林黴素較為安全, 可供妊娠期使用, 但無味紅黴素易致肝損害, 妊娠期不宜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