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發話:論文不再是評職稱的“硬杠杠”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 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 對職稱外語和電腦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意見》要求, 力爭3年內完成衛生、高校教師、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改革任務。 在職稱與職業資格密切相關的職業領域, 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初級、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意見》明確, 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
《意見》規定, 科技、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民辦機構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評審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中經批准離崗創業或兼職的專業技術人才, 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 其創業或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緊密結合專業技術領域人才需求和職業標準, 在衛生、教育等專業領域, 逐步建立與職稱制度相銜接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制度。
《意見》提出, 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許可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地市和社會組織, 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許可權自主開展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