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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

什麼是強迫症? 強迫症是一種焦慮症, 強迫症患者有擔心或恐懼, 以抵消焦慮。 據美國國立精神病研究所統計: 美國每年廣有330萬人患強迫症, 僅1990年, 因患恐懼症而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高達84億美元。 強迫症狀是頻繁發生的不合邏輯、害怕或擔心, 引起強烈的焦慮, 常見的強迫症狀有:

極端的愛清潔(比如怕髒、細菌);

強迫性懷疑(例如總擔心爐灶開關未關);

特殊順序;

有暴力行為或思維上傾向;

花大量時間觸摸或數算物件;

過份注意順序和對稱性;

持續厭惡性行為的思維;

與個人信仰相背的觀念。 儘管強迫症患者認識到其思維是不合理,

與現實生活問題無關, 但患者無法擺脫不必要的想法。 為克服強迫想法, 強迫症患者經常產生強迫行為。 強迫行為是重複、丁式化的行為, 用以降低強迫觀念所致的焦慮。

強迫觀念的例子包括:

重複洗手(通常每天超過100次) ;

重複檢查(反復多次)大門或爐灶的開關是否已鎖上;

按照特殊順序做一些無意義的小事情(例如衣服或廚房用品按照特殊的順序排列, 假如其它人改變此順序, 患者會感到不自在和心煩意亂), 並重新按自己所設計的順序排列。 強迫症通常起病于青春期或成年早期, 但也有兒童期發病可能。 男女受病機率相等, 有家庭相互影響現象。 常伴有其它疾病, 如焦慮、抑鬱、進食 礙或濫用藥物。

患者會回避引起強迫的環境或徒勞地試用酒精或藥物鎮靜自己。

有以下表現時就可診斷強迫症:
每天至少1小時;
非常痛苦, 情緒煩亂, 不穩定;
影響日常生活 。

醫生根據以下情況決定強迫症的特殊治療:
患者年齡、健康狀況和病史;
疾病的程度;
對特殊藥品、檢查和治療的耐受性;
對病情的估計;
病人對治療的意見和選擇。 治療分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