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又搞事!24到27的中超球員哭了,新規給U23與引援政策定調
官方消息, 足協發佈關於徵求《U23球員參加2018年中超、中甲聯賽相關規定》意見的通知, 規定2018年中超、中甲俱樂部首發U23不少於首發外援人數。
具體規定如下:
一:2018賽季中超中甲俱樂部國內球員最多報25個, 其中至少4個U23球員。 若果滿足不了, 就不接受報名。
二:每場18人大名單至少有3個U23球員, 首發11人裡至少有1個U23球員。 每場U23球員首發人數不得少於首發外援人數, 在一場比賽裡, 每隊U23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於外援實際累計上場人次, 而外援累計上場每場不得超過3人次。 如果違反, 視為本場比賽棄權。
三:2018賽季的U23球員指的是1995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非港澳臺的國內球員。
看來各個俱樂部想靠外援打天下, 必須要加強青訓了。 可惜了, 24歲當打之年, 上不及外援和球隊老大哥, 下不及u23, 就這樣被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