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的藥物治療原則
癲癇病是一種起源於大腦, 並反復發作的運動感覺、自主神經、意識和精神狀態不同程度的障礙的疾病;臨床上癲癇病的藥物治療原則都有哪些呢?
1. 儘量早期治療。
2. 已確診為癲癇, 而且已發作多次, 應立即開始治療, 以免發生驚厥性腦損傷。
3. 沒有發生明顯器質性腦疾病, 一時又找不到發病原因, 如果首次發作並不嚴重, 可以暫時不服藥, 但必須密切觀察。
4. 再有反復發作, 則應開始服藥。 如果是良性癲癇患兒, 第一次發作後也以觀察為主, 以後看病情發展再做相應處理。
5. 根據發作類型選藥:
癲癇發作類型較多, 應根據不同發作類型選用不同的藥物。
(1)丙戊酸鈉緩釋片(商品名:德巴金緩釋片) , 它是廣譜抗癲癇藥, 它的藥理作用對癲癇失神發作效果最好, 在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或混合性發作時也可應用;
(2)托吡酯是一種新型的抗癲癇藥, 對癲癇局灶性發作或全面性發作都可以應用。
以下是癲癇治療的一般選藥規律, 排列在前的是首選藥物。 需要強調的是, 最終確定採用何種藥物, 要根據患兒體質、以往治療用藥的情況、藥源、家庭經濟情況等各方面因素, 由醫生綜合考慮後決定。
a.強直陣攣發作:苯巴比妥、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撲癇酮。
b.失神小發作:丙戊酸鈉、氯硝西泮。
c.肌陣攣、失張力發作:丙戊酸鈉、氯硝西泮、撲癇酮、地西泮。
d.局限性運動性發作:卡馬西平、托吡酯、撲癇酮、丙戊酸鈉。
e.精神運動性發作:卡馬西平、托吡酯、苯妥英鈉、撲癇酮、苯巴比妥。
f.嬰兒痙攣:ACTH 促皮質素 或潑尼松、硝基安定、氯硝西泮、丙戊酸鈉。
一般治療時, 先從一種藥物開始, 對頑固的難以控制的發作可用兩種以上藥物。
6. 從小劑量開始及時調整藥量:
醫生會注意患兒個體差異及年齡特徵, 從小劑量開始, 必要時逐漸加量, 直到發作完全控制。 發作控制後也要根據患兒體重變化, 參考藥物血濃度, 及時調整藥量。 服藥要簡單規律
為了保證藥物在血液中的濃度儘量穩定, 服藥要規律。 “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地斷斷續續服藥, 血液中達不到有效的藥物濃度,
7. 癲癇是慢性病, 需長期服藥, 一般主張在發作停止後繼續服藥2~4年, 然後經過6個月至一年的減藥過程, 最後停藥。
8. 定期複查, 注意藥物毒副作用。
9. 定期複診, 注意使用的抗癲癇藥物有無毒副作用, 及時調整藥量或更換藥物。 複診時除一般體格檢查外, 還需檢查血常規、肝腎功能, 如有條件, 應定期監測藥物血濃度和腦電圖。
以上就是有關癲癇病的藥物治療原則詳細介紹, 患者如有疑慮, 可諮詢相關專業醫師, 再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