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配伍關係及配方原則
在日常生活和臨床實際中, 單獨應用一種食物來增進營養或治療疾病的情況是很少的, 為增強食物的效用和可食性, 常常把不同的食物搭配起來應用, 這種搭配關係, 稱為食物的配伍。 與藥物的配伍同理, 食物的配伍基本分為協同和拮抗兩個方面。 食物的協同配伍包括:相須、相使;拮抗方面包括相畏、相殺、相惡和相反。
【相須】 同類食物相互配伍使用, 起到相互加強的功效。 如治療陽萎的韭菜炒胡桃仁, 韭菜與胡桃仁均有溫腎壯陽之功, 協同使用, 則壯陽之力倍增;再如治肝腎陰虛型高血壓的淡菜皮蛋粥中, 淡菜與皮蛋共奏補肝腎、清虛熱之功。
【相使】 以一類食物為主, 另一類食物為輔, 使主要食物功效得以加強。 如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桑枝桑椹酒中, 辛散活血通經的酒, 加強了桑枝的祛風濕作用;治風寒感冒的薑糖飲中, 溫中和胃的紅糖,
【相畏】 一種食物的不良作用能被另一種食物減輕或消除。 如扁豆中植物血凝素的不良作用能被蒜減輕或消除。 某些魚類的不良作用, 如引起腹瀉、皮疹等, 能被生薑減輕或消除。
【相殺】 一種食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食物的不良作用, 實際上相畏和相殺是同一配伍關係從不同角度的兩種說法。
【相惡】 一種食物能減弱另一種食物的功效。 如蘿蔔能減弱補氣類食物(如山藥、山雞等)的功效。
【相反】 兩種食物合用, 可能產生不良作用, 形成了食物的配伍禁忌。 據前人的經驗, 食物的配伍禁忌比藥物的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還多。 如柿子忌茶、白薯忌雞蛋、蔥忌蜂蜜等。 但對食物禁忌的經驗, 目前尚缺少科學結論,
食物的配方原則
食療方不是幾種食物簡單的相加, 而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 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食物按照一定的配方原則加以組合而成的, 它與方劑學的配方規律相一致, 並與烹飪學中的配菜相聯繫。 亦即必須遵循君、臣、佐、使的配方原則, 同時與配菜中的主料、輔料和佐料相結合。 概括為主料、輔助料和佐助料。
【主料(君)】 是根據食療的需要而起主要作用的食物, 可由一種或兩種以上的食物所組成。 如治療老年性慢性支氣管炎的豬肺粥中, 豬肺益肺氣, 薏米健脾氣, 二者共同發揮補脾益肺之功, 均為主料。
【輔助料(臣)】 是輔助主料以加強食物的功效, 或治療兼症的食物。 如治療肺結核的白木耳雞蛋羹中,
【佐助料(佐、使)】 是消除主料的毒性或副作用, 或調味增色, 或引導主、輔料歸入機體某臟腑經絡的食物。 如各種菜肴類食療食物中, 常用的薑、蔥、黃酒等, 能夠去膻解腥)是為佐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