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後的肢體怎麼處理?
不管對於任何人來說, 截肢都是對人生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不管截掉的是手還是腳, 今後的人生的影響都非常大, 比如工作上就會受到很多限制。 在具體截肢的時候, 很多患者很想把從自己身上截下來的肢體帶回家去, 但需要提醒大家, 截肢後的肢體處理有很多規定, 患者要遵從醫院的管理規定。
截肢後的肢體怎麼處理?
在截肢前院方就告知家屬了, 不做返還的。 截下的肢體拿到院方的焚化爐去焚化。 骨灰不退還。
截肢後的肢體按原則是屬於醫療垃圾, 需要醫院統一焚燒處理, 預防傳播其它病毒或引起一系列刑事事件。 但是如果堅持想要, 也可以給帶回, 要跟主管醫生溝通好。
截肢術後給患者帶來不同程度的軀體殘疾和缺陷, 同時使患者產生巨大的心理壓力, 做好創傷截肢患者家庭護理與心理疏導非常關鍵。 在慢性康復期, 要關注患者的心理應激反應, 糾正其認識偏差, 減輕“自避”行為, 消除“患肢痛”幻覺;在家庭康復護理過程中, 要建立和諧的康復環境, 訓練其自照顧及運動功能, 預防各種併發症的發生。 使患者儘快恢復身心健康, 重新回歸社會。
意見建議:手術後, 病人一般在危重病房, 由專門的護士護理, 如有家屬陪護, 則要注意以下的問題。 出血:在術後的12~24小時, 要使病人的殘肢抬高, 可在肢體下墊上橡皮枕。 如出血過多則要立即通知醫護人員, 及時處理。 疼痛:病人術後除了正常的術後疼痛外, 還會存在長期的殘肢痛(感到殘肢疼痛)和幻肢痛(感到被切除掉的肢體疼痛)。
在術後的恢復過程中, 仍需要精心地護理病人。 術後疤痕的粘連可以導致末梢神經痛, 必要時還需再行手術切除神經瘤或交感神經。 術後1周, 要按時測量生命體征及配合進行血、尿、便的常規檢查。 病人術後一般10~14日拆線;1周後可以坐起;兩周後可以離床活動。 在病人恢復一段時間後, 可以按醫生的安排進行康復訓練及安裝假肢, 以儘快恢復生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