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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腎衰治療方法,多種措施來解決

慢性腎衰竭的危害性比較大, 所以患者必須要及時治療, 最好是從多方面來做起, 比如合理調整飲食結構, 在醫生的建議下用藥治療, 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也非常重要。

一、飲食治療

1.給予優質低蛋白飲食0.6克/(公斤體重·天)、富含維生素飲食, 如雞蛋、牛奶和瘦肉等優質蛋白質。 病人必須攝入足量熱卡, 一般為30~35千卡/(公斤體重·天)。 必要時主食可採用去植物蛋白的麥澱粉。

2.低蛋白飲食加必需氨基酸或α-酮酸治療, 應用α-酮酸治療時注意複查血鈣濃度, 高鈣血症時慎用。 在無嚴重高血壓及明顯水腫、尿量>1000ml/天者, 食鹽2~4克/天。

二、藥物治療

CRF藥物治療的目的包括:①緩解CRF症狀, 減輕或消除病人痛苦, 提高生活品質;②延緩CRF病程的進展, 防止其進行性加重;③防治併發症, 提高生存率。

1.糾正酸中毒和水、電解質紊亂

(1)糾正代謝性中毒代謝性酸中毒的處理, 主要為口服碳酸氫鈉(NaHCO3)。 中、重度病人必要時可靜脈輸入, 在72小時或更長時間後基本糾正酸中毒。 對有明顯心功能衰竭的病人, 要防止NaHCO3輸入總量過多, 輸入速度宜慢, 以免使心臟負荷加重甚至心功能衰竭加重。

(2)水鈉紊亂的防治適當限制鈉攝入量, 一般NaCl的攝入量應不超過6~8g/d。 有明顯水腫、高血壓者,

鈉攝入量一般為2~3g/d(NaCl攝入量5~7g/d), 個別嚴重病例可限制為1~2g/d(NaCl2.5~5g)。 也可根據需要應用襻利尿劑(呋塞米、布美他尼等), 噻嗪類利尿劑及貯鉀利尿劑對CRF病(Scr>220μmol/L)療效甚差, 不宜應用。 對急性心功能衰竭嚴重肺水腫者, 需及時給單純超濾、持續性血液濾過(如連續性靜脈-靜脈血液濾過)。

對慢性腎衰病人輕、中度低鈉血症, 一般不必積極處理, 而應分析其不同原因, 只對真性缺鈉者謹慎地進行補充鈉鹽。 對嚴重缺鈉的低鈉血症者, 也應有步驟地逐漸糾正低鈉狀態。

(3)高鉀血症的防治腎衰竭病人易發生高鉀血症, 尤其是血清鉀水準>5.5mmol/L時, 則應更嚴格地限制鉀攝入。 在限制鉀攝入的同時, 還應注意及時糾正酸中毒, 並適當應用利尿劑(呋塞米、布美他尼等),

增加尿鉀排出, 以有效防止高鉀血症發生。

對已有高鉀血症的病人, 除限制鉀攝入外, 還應採取以下各項措施:①積極糾正酸中毒, 必要時(血鉀>6mmol/L)可靜滴碳酸氫鈉。 ②給予襻利尿劑:最好靜脈或肌肉注射呋塞米或布美他尼。 ③應用葡萄糖-胰島素溶液輸入。 ④口服降鉀樹脂:以聚苯乙烯磺酸鈣更為適用, 因為離子交換過程中只釋放離鈣, 不釋放出鈉, 不致增加鈉負荷。 ⑤對嚴重高鉀血症(血鉀>6.5mmol/L), 且伴有少尿、利尿效果欠佳者, 應及時給予血液透析治療。

2.高血壓的治療

對高血壓進行及時、合理的治療, 不僅是為了控制高血壓的某些症狀, 而且是為了積極主動地保護靶器官(心、腎、腦等)。 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RB)、鈣通道拮抗劑、襻利尿劑、β-阻滯劑、血管擴張劑等均可應用,

以ACEI、ARB、鈣拮抗劑的應用較為廣泛。 透析前CRF病人的血壓應

3.貧血的治療和紅細胞生成刺激劑(ESA)的應用

當血紅蛋白(Hb)

4.低鈣血症、高磷血症和腎性骨病的治療

當GFR7mg/dl)或血清Ca、P乘積>65(mg2/dl2)者, 則應暫停應用鈣劑, 以防轉移性鈣化的加重。 此時可考慮短期服用氫氧化鋁製劑或司維拉姆, 待Ca、P乘積

對明顯低鈣血症病人, 可口服1, 25(OH)2D3(鈣三醇);連服2~4周後, 如血鈣水準和症狀無改善, 可增加用量。 治療中均需要監測血Ca、P、PTH濃度, 使透析前CRF病人血IPTH保持在35~110pg/ml;使透析病人血鈣磷乘積

5.防治感染

平時應注意防止感冒, 預防各種病原體的感染。 抗生素的選擇和應用原則, 與一般感染相同, 唯劑量要調整。 在療效相近的情況下,

應選用腎毒性最小的藥物。

6.高脂血症的治療

透析前CRF病人與一般高血脂者治療原則相同, 應積極治療。 但對維持透析病人, 高脂血症的標準宜放寬, 如血膽固醇水準保持在250~300mg/dl, 血甘油三酯水準保持在150~200mg/dl為好。

7.口服吸附療法和導瀉療法

口服吸附療法(口服氧化澱粉或活性炭製劑)、導瀉療法(口服大黃製劑)、結腸透析等, 均可利用胃腸道途徑增加尿毒癥毒素的排出。 上述療法主要應用於透析前CRF病人, 對減輕病人氮質血症起到一定輔助作用。

8.其他

(1)糖尿病腎衰竭病人隨著GFR不斷下降, 必須相應調整胰島素用量, 一般應逐漸減少;

(2)高尿酸血症通常不需治療, 但如有痛風, 則予以別嘌醇;

(3)皮膚瘙癢外用乳化油劑, 口服抗組胺藥物, 控制高磷血症及強化透析或高通量透析,對部分病人有效。

三、尿毒癥期的替代治療

當CRF病人GFR6~10ml/min(血肌酐>707μmol/L)並有明顯尿毒癥臨床表現,經治療不能緩解時,則應讓病人作好思想準備,進行透析治療。糖尿病腎病可適當提前(GFR10~15ml/min)安排透析。

控制高磷血症及強化透析或高通量透析,對部分病人有效。

三、尿毒癥期的替代治療

當CRF病人GFR6~10ml/min(血肌酐>707μmol/L)並有明顯尿毒癥臨床表現,經治療不能緩解時,則應讓病人作好思想準備,進行透析治療。糖尿病腎病可適當提前(GFR10~15ml/min)安排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