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發性房顫的三類治療原則
陣發性房顫對身體不會造成什麼太大的危害, 所以只要不是很嚴重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患有房顫的病人要保持好自己的心情, 不要總是焦慮、激動等, 不然只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危害。 下面我來跟大家分享陣發性房顫的治療原則。
一、控制心室率
發作時心室率不快且無症狀的房顫患者, 可以不予以治療。 發作時心室率快的, 宜按心率增快和影響迴圈功能的程度, 選用β受體阻滯劑、維拉帕米或洋地黃製劑。 有器質性心臟病基礎, 尤其是合併心功能不全時, 首選洋地黃製劑靜脈給藥, 使心室率控制在100次/min以下後改為口服維持, 調整用量, 使休息時心室率在60~70次/min, 輕度活動時不超過90次/min。 房撲大多先轉為房顫, 於繼續用或停用洋地黃過程中, 可能恢復竇性心律。 少數房顫患者經上述治療後, 心律也可轉複為竇性。 合併預激綜合征的房顫, 尤
二、控制心室率 受體阻滯劑
其是QRS綜合波增寬畸形的不宜用上述藥物治療。 病竇綜合征合併房顫短陣發作時, 宜在電起搏的基礎上進行上述藥物治療。
三、轉複心律
(1)複律的指征 及時轉複為竇性心律, 可恢復心房輔助心室充盈的作用, 從而增加心搏量, 改善心臟功能;其次尚可防止心房內血栓形成和栓塞現象。 下列情況可考慮複律:①基本病因去除後房顫持續存在, 如甲狀腺功能亢進、二尖瓣病變手術後;②由於房顫的出現使心力衰竭加重而用洋地黃類製劑療效欠佳者;③有動脈栓塞史者;④房顫持續一年以內,
下列情況不宜複律:①房顫持續一年以上, 且病因未去除者;②房顫伴嚴重二尖瓣關閉不全, 且左房巨大者;③房顫心室率緩慢者(非藥物影響);④合併病竇綜合征的陣發性房顫;⑤複律後難以維持竇性心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