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方劑

馬肉的功效與作用

【出處】出自《名醫別錄》《綱目》:食馬中毒者, 飲蘆菔汁、食杏仁可解。

【拼音名】Mǎ Ròu

【英文名】Meat of Equine

【來源】

藥材基源:為馬科動物馬的肉。

拉丁植物動物礦物名:Equus caballus orientalis Noack

採收和儲藏:宰殺後剝去皮, 除去內臟, 取肉鮮用。

【原形態】馬, 體格高大, 骨骼肌發達, 四肢強頸有力。 體高1.27-1.60m, 體重225-773kg。 雌雄差異很大。 馬頭面部狹長, 耳小而尖, 直立。 鼻寬, 眼大。 從頭頂起沿頸背至肩胛, 具有長毛即鬃毛。 兩耳間垂向額部的長毛稱門鬃。 身體餘部皆被短而均勻的毛, 毛部也有長的鬃毛。 我國馬的品種較多, 有蒙古、河曲、伊犁、三河、黑河等種, 因品種不同, 身體大小、毛色也有差異主要毛色有青毛、花毛、黑毛、栗毛等。

【生境分佈】

生態環境:馬屬草原動物, 善賓士, 草食。

資源分佈:全國各地均有飼養。

【性味】味甘;酸;辛;性微寒

【歸經】肝;脾經

【功能主治】強筋壯骨;除熱。 主寒熱痿痹;筋骨無力, 瘡毒

【用法用量】內服:煮食, 適量。 外用:煮汁洗;或研末調敷。

【注意】1.《雷公炮炙論》:馬自死, 肉不可食。 五月勿食, 傷神。 2.《千金·食治》:下利者, 食馬肉必加劇。 諸食馬肉心煩悶者, 飲以美酒則解, 白酒則劇。 3.《食療本草》:不與倉米同食, 必卒得惡, 十有九死, 不與薑同食, 生氣嗽。 其肉多著浸洗, 方煮得爛熟, 兼去血盡, 始可煮炙, 肥者亦然, 不爾毒不出。 患瘡人切不得食, 加增難瘥。 4.《本草拾遺》:婦人懷妊不得食馬。 5.《日華子》:此肉只堪煮, 餘食難消。 不可多食。 忌蒼耳、生薑。

6.《飲食須知》:妊婦食之, 令子過月難產。 乳婦食之, 令子疳瘦。 食馬肉毒發而心悶者, 飲蘆根汁, 或嚼杏仁或煎甘草湯解之。 7.《醫林纂要·藥性》:動風發毒。

【附方】1.治豌豆瘡:馬肉煮爛, 汁洗, 幹脯亦得。 (《兵部手集方》)2.治頭瘡白禿:馬肉煮汁洗。 (《聖惠方》)

【摘錄】《中華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