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血栓抗凝治療是怎樣的?
靜脈血栓抗凝治療是為了靜脈血管中的血液防止出現凝固的情況, 這樣是為了緩解和治療靜脈血栓疾病。 一般使用靜脈血栓抗凝治療的患者, 都是需要長期進行的, 因為這樣才能抑制疾病的惡化。 有部分靜脈血栓患者的病因是手術引發的, 這部分的患需要的是三個月左右的靜脈血栓抗凝治療, 這是一個效果較好的週期。 靜脈血栓抗凝是一種較為高發的疾病, 在特定的崗位出現幾率會更高, 所以各位朋友要多加注意。
一、長期或延長抗凝治療
1.對於存在近端DVT或PE的患者, 推薦給予未接受抗凝治療的患者長期抗凝治療(3個月)。 (推薦等級1B)
2.對於存在腿部DVT或PE, 且無癌症的患者, 推薦選用達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呱沙班或依度沙班為長期抗凝治療藥物, 優先度高於維生素K拮抗劑(推薦等級2B);若此類患者不能接受達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呱沙班或依度沙班治療,
3.對於存在腿部DVT或PE, 且存在癌症(癌症相關栓塞)的患者, 推薦選用LMWH為長期抗凝治療藥物, 優先度高於維生素K拮抗劑、達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呱沙班及依度沙班(推薦等級2C)。
4.對於延長抗凝治療的存在腿部DVT或PE的患者,
二、抗凝治療的持續時間
1.若患者罹患由外科手術引發的近端腿部DVT或PE, 推薦3個月抗凝治療, 優先度高於短期抗凝治療、持續時間6個月或更長的抗凝治療、或延長抗凝治療(推薦等級1B)。
2.若患者罹患由非外科手術因素引發的近端腿部DVT或PE, 推薦3個月抗凝治療, 優先度高於短期抗凝治療、持續時間6個月或更長的抗凝治療(推薦等級1B);若患者存在低中度出血事件風險, 3個月抗凝治療優先度一般高於延長抗凝治療(推薦等級2B);若患者存在較高出血事件風險, 推薦3個月抗凝治療(推薦等級1B)。
3.若患者罹患孤立遠端DVT, 3個月抗凝治療優先度一般高於短期抗凝治療(推薦等級2C), 6個月或更長的抗凝治療及延長抗凝治療(推薦等級1B)。